不支持Flash
|
|
|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提示性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7日 05:49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近日,公司收到深圳市联合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发来的关于深大通公司已被查封资产进行拍卖的通知书,函告:该拍卖公司接受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于2007年8月10日下午三点在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国信证券大厦15楼拍卖厅依法公开拍卖成交了公司名下的位于深圳市南南山区华侨城东街4栋203、204及7栋302号房产,资产拍卖成交总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19万元、115万元、120万元合计叁佰伍拾肆万元整。 此次房产拍卖的直接原因系公司曾在2003年7月在工商银行深东支行贷款7000万元(关于贷款情况的信息披露详见2003年7月17日、2004年7月31日的《证券时报》),此贷款的担保方正产业控股有限公司履行了担保债务,代公司向银行偿还清了全部贷款,进而形成对本公司的债权,其后该公司股份将此债权于2004年7月转移给了河南方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此贷款到目前仍无力全额偿还。债权人河南方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我公司的以上资产进行了查封、冻结、拍卖,(关于资产被查封的公告详见2006年11月24日C24版《证券时报》,资产即将拍卖的公告详见2007年8月3日B8版《证券时报》)。 二、近日,公司收到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6)郑执一字第91-18、92-18号裁定如下:解除本公司名下的位于深圳南山区华侨城东街4栋303号房产的查封,并过户给孙斌名下。 此次房产过户的直接原因,系河南方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本公司、深圳市意汇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文慧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港银投资有限公司担保追偿两案中,依法将本公司此房产交有关部门评估拍卖,拍卖保留价为评估价764405元,拍卖中流拍。2007年7月23日,河南方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本公司达成《债务抵偿协议》,约定:本公司以该房产抵偿河南方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764405元的债务,本公司应河南方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要求将该房产登记于孙斌名下。 三、上述拍卖及过户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查封及已拍卖的资产为目前公司主要收入来源,已拍卖的资产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贰仟万元整,该笔款项将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对处置本公司财产情况作如下告知: 因该部分资产的帐面净值为78000元,将会给公司带来约422万元的收益(未含过户相关费用),该资产拍卖款项将直接划入法院指定帐户,用于归还河南方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不会对本公司的现金净流量产生影响,但会影响公司2007年度业绩。由于公司主要资产被拍卖,没有了收入来源,公司已没有了持续经营能力。 四、风险提示: 1、截止目前,公司有关资产、债务重组工作尚无进展,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面临重大不确定性,公司退市的风险日趋加大; 2、受债务危机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公司暂无法启动股改。 3、由于公司2004 年、2005 年、2006已连续亏损三年,公司股票已于2007年4月28日暂停上市交易。如果公司2007年度继续亏损,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9月14日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