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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申请被驳回 S*ST中纺清欠再遇难题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4日 21:03 全景网
全景网9月14日讯 因代为执行申请被法院驳回,S*ST中纺(600610)清欠再遇难题。 因S*ST中纺控股关联方南京苏厦科技有限公司未履行还款义务而形成计2900万元占款,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东浩环保装备有限公司控股的南京东浩胶粉有限公司、南京东浩橡塑制品有限公司起诉苏厦公司,通过司法途径进行清欠。2007年3月13日,法院判决胶粉公司、橡塑公司胜诉。截至目前,苏厦公司未能履行相关判决。 判决生效日起,东浩环保曾多次致函、致电胶粉公司、橡塑公司董事会、董事长及全体董事、监事,要求其向南京中院申请执行而未果。鉴于上述情况,东浩环保董事会同意由其代为申请执行,并委托上海震旦律师事务所全权代理。2007年8月14日,申请代为执行申请书及相关证据送达南京中院,并收到法院有关《受理申请执行案件通知书》,但上述代为执行被南京中院裁定驳回,理由系东浩环保不是权利人。对此,东浩环保即向南京中院申请复议,并再次向胶粉公司、橡塑公司董事会、董事长及全体董事、监事致函、致电,同时采取有关措施,再次要求对其公司履行忠实勤勉义务立即申请执行,至今尚未得到有效解决。 目前,申请执行的有效期限已临近,S*ST中纺表示,正积极采取措施解决上述申请执行中所遇问题,同时保留对胶粉公司、橡塑公司董事长及相关董事、监事法律责任追究的权利。 此外,胶粉公司、橡塑公司的公章目前被南京斯威特集团有限公司占有,东浩环保督促其予以立即归还,而尚未得到解决,对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和其占有期间给上述两公司造成的损失公司保留向其追究的权利。(全景网/曹昱)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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