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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获批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3日 05:16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和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基金”)于2007年9月12日分别收到证监基金字[2007]249号《关于同意华夏基金管理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至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详见2007年1月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详见2007年6月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审议通过的关于增持华夏基金股权的相关事项已获中国证监会批准。 根据该批复: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受让中国科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所持的华夏基金3.55%股权,受让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所持华夏基金35.725%股权,华夏基金应对公司章程作相应修改。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华夏基金100%的股权。 二、批复要求华夏基金及相关各方及时办理股权转让事宜,尽快做好吸收合并中信基金管理公司的相关工作,保证华夏基金的稳定运营,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三、批复要求公司认真履行股东职责,尊重华夏基金的独立性,保持华夏基金稳定运作,并要求公司于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使股权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9月12日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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