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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深交所理事长:中小板上市公司应戒贪戒虚戒昏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3日 03:21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中国资本市场发展过程中曾经付出过非常沉重的代价。证券市场缺的不是钱,缺的是投资者的信心。”昨日,深交所理事长陈东征在深圳召开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监管和发展工作会议上告诫与会的164家中小企业板公司,董事长、董秘们要戒贪、戒虚、戒昏。深交所总经理张育军也在会上强调指出,中小板公司需要认清形势,保持清醒,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他希望中小板公司能以诚信为本,规范运作,努力做一个真实透明的上市公司,并且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努力成为一个有持续竞争力的公司。

  ⊙本报记者 黄金滔

  “三戒”良言

  深交所正在全力打造一个全方位的市场监管系统,并希望今后能在中小板企业的再融资、定向增发、可转换债、公司债发行等方面提供最优质的服务。

  陈东征指出,上市公司不但应承担对企业的发展、本企业员工成长的责任和义务,还要承担对社会广大投资者的责任和义务。面临改革开放,全球一体化的国际压力和更大的发展机遇、挑战和诱惑,他告诫所有中小板上市公司要戒贪、戒虚、戒昏,并提倡上市公司要认真学习、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做好主业和承担社会责任。

  陈东征表示,面对股市更大的利益和诱惑,上市公司要戒贪。面对公司盘子小、股价容易被坐庄操纵的巨大诱惑,上市公司必须有一个清醒的头脑,珍惜来之不易成果。

  其次要戒虚。中国资本市场发展过程中曾经付出过非常沉重的代价。证券市场缺的不是钱,缺的是投资者的信心。上市企业最基本的要求是不要图虚名,不要丧失最起码的道德和良心。

  再次要戒昏。陈东征说,有的企业上市后提出三年要进入

世界500强,利用各种手段在资本市场上造势,结果三年后高管铃铛入狱。他告戒上市公司一定要记住不要发昏。要按照现代企业的要求,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做好自己的主业。

  陈东征说,中国资本市场正在发生转折性变化,面临快速发展非常难得的历史机遇期。中小企业板同样面临着一个规范发展的机遇。当前资本市场对广大中小企业敞开了大门,中小板公司要认清责任,不要停留在成功的过去,也不要沉迷在眼前一时的辉煌,要打造百年老店,为民族复兴真正做出自己的贡献。

  陈东征表示,中小板上市公司有四个方面内容应该提倡:首先要提倡认真学习;二要按照现代企业的要求,改善公司治理结构,董秘不能只围绕老板转;三要在上市公司交叉持股普遍的情况下,仍要做好自己的主业;四是承担社会责任。

  不要辜负投资人信任

  深交所总经理张育军在会上强调指出,中小板公司要认清形势,保持清醒,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他提醒与会中小板公司董事长们一是不要盲目乐观、盲目投资、不要违规交易、要慎用募集资金,不要辜负投资人的信任。

  张育军指出,中小板设立三年来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为市场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并得到了上至中央政府、监管机构下到市场的认同。三年来,中小板上市公司增至164家,市值8500亿,已上市公司三年主营业务平均增长30%、利润平均增长约27%。目前,机构投资者持有中小板股份的数量超过40%,得到投资人的认同,也具有了很好的品牌。他希望中小板上市公司高管们不光要担负作为一个股东、管理层的责任,对内对员工要负责,对外要对股民负责,承担社会负责,更重要的是还对中小板诚心规范、稳健发展承担着责任。

  张育军希望中小板公司能以诚信为本,规范运作,努力做一个真实透明的上市公司。一要改善治理结构。改善治理结构本质上是增加企业的价值。二要做好信息披露。信息披露需要真正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三要特别慎用募集资金。四要慎重地参与证券市场。深交所严禁过度违规炒卖股票。对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虚假信息,和中介机构联手坐庄等违规行为,一定要非常注意。五是高管人员要务必做到勤勉尽责。六要注重投资者权益的保护,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此外,千万不要利用会计制度去操纵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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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场主体违规模式

  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成为二级市场的实际参与者。除从公司内部转移收益外,还增加了利用控制权或信息优势从二级市场获取资本利得的通道。如控股股东可要求上市公司以信息披露相结合,在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前后对上市公司的资产、业绩、经营环境进行选择性倾向性披露,创造有利于大股东合法获利交易环境;或利用资金优势和信息优势,从事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行为。

  二、上市公司高管利益与股票价格紧密相连。

  三、机构投资者对信息披露规范性的影响更加显著。随着机构投资者市场份额话语权的不断扩大,可能凭借资金优势,或利用与上市公司高管的密切联系,先于其他股东从管理层获取未公开信息,影响信息披露的公平性;或通过内幕交易、利益输送等方式,与上市公司及其高管、控股股东等合谋操纵股价。

  四、中介机构活跃。如

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及其人员参与并购重组的过程中,可能会凭借信息优势直接或间接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向有关人士泄露上市公司的内幕信息。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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