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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嘉瑞转让S*ST亚华股权求解困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2日 08:16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见习记者 唐 超 本报讯 此前,*ST嘉瑞(000156)大股东湖南鸿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冲抵占款,将旗下拥有S*ST亚华(000918)法人股权的深圳舟仁公司转让给*ST嘉瑞。而目前,陷入债务困境的*ST嘉瑞已经无力支付S*ST亚华的股改对价,因此被迫转持有的股权,同时争取减免部分银行债务。 9月7日,深圳舟仁分别与北京鑫世龙腾公司和上海瑞新恒捷公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书》,约定以3.3元/股的价格转让深圳舟仁持有的S*ST亚华股权,其中向北京鑫世转让4300万股,向上海瑞新转让1300万股。二级市场上,S*ST亚华股票自2006年12月21日起停牌至今,停牌前股票收盘价为4.15元。 据介绍,由于鸿仪投资及其下属公司先后借用、占用*ST嘉瑞大量资金,鸿仪投资以其实际控制的张家界旅游经济开发有限公司99%的股权和深圳舟仁100%的股权来抵偿其对*ST嘉瑞的资金占用。根据资产评估报告,*ST嘉瑞受让深圳舟仁100%股权,冲抵了鸿仪投资的占用资金1.08亿元。深圳舟仁拥有S*ST亚华5600万法人股股权,占S*ST亚华总股本的20.59%。此次深圳舟仁转让该部分股权,总金额合计为1.85亿元。 对于转让S*ST亚华的原因,*ST嘉瑞表示,因为公司目前经营十分困难,自身拥有大量银行债务无法偿还,其相关债权银行已先后司法冻结公司资产和股权,并要履行拍卖程序。此外,作为S*ST亚华的非流通股股东,*ST嘉瑞已无力支付其日后的股改对价。因此,*ST嘉瑞决定出让该股权,同时将积极与相关债权银行协商,争取减免部分银行债务或利息,以尽可能地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目前,深圳舟仁是S*ST亚华的第二大股东,股权转让后,北京鑫世将成为S*ST亚华第二大股东,而上海瑞新将成为第四大股东。依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股权在股改前不能办理股权过户手续。S*ST亚华尚未完成股改,因此,股权转让各方于同日分别签订了《质押协议》,深圳舟仁将持有的S*ST亚华5600万股股份及其派生的权益分别按转让份额质押给北京鑫世和上海瑞新,质押期限自协议签订日至办理完过户手续时止。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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