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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2日 05:18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采取通讯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截止日期为2007年9月10日,会议通知已于2007年8月31日以特快专递方式发出。向全体董事发出表决表18份,收回18份。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购置总行办公大楼的决议 会议同意公司购置北京市金融街H区丰汇时代C1整幢写字楼作为总行办公用房,购房价款为85,239万元,另加装修费14,612.4万元,投资合计不超过99,851.4万元(不含相关税费)。授权经营层签署购房合同等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2007~2009年分支机构设置规划》的决议 会议决定通过公司《2007-2009年度分支机构设置规划》,规划2007-2009年陆续在中东部地区筹建5-7家分行,并根据需要在西部、东北及海南省增设分行;备选城市为:长沙、郑州、合肥、南昌、长春、南宁、沈阳、呼和浩特、哈尔滨、兰州、乌鲁木齐。规划期内拟设立150-180家新建支行,其中包括18家左右的县域及城市群支行。 董事会授权经营班子决定各年度的筹建计划并向中国银监会申请,经批准后组织计划的具体实施。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9月12日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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