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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夫人炒股究竟要拯救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1日 08:12 证券日报

  □ 本报记者 张 歆

  “携手泸州老窖,开启财富人生”,这是泸州老窖(000568)投资者公开电话的一段彩铃的精彩结尾。显然,泸州老窖董事长夫人李牧羚女士深谙彩铃个中真谛,并勇敢地于9月6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56-57元/股的价格买入泸州老窖51800股。

  之所以说李牧羚女士勇敢,首先是因为,基于监管部门反复进行的投资者教育,相信作为业内人士夫人的李牧羚女士对于二级市场的风险有着充分的认识,敢于在大盘5400点高位震荡时果断建仓泸州老窖(由于李牧羚女士在此之前未持有公司股票,因此可以理解为刚刚建仓)。

  其次,就在7月份,同样是董事长夫人买入自己老公公司的股票,万科“老板娘”曾经遭受了非常大的非议,甚至有人偏激地以“又一面旗帜倒下了”来形容万科掌门王石的妻子王江穗女士买卖“自家公司”股票的行为。

  但是,值得一提的是,李牧羚女士与王江穗女士买老公公司股票也有许多不同之处:

  首先,李牧羚女士买入股票后连续两个交易日被套住了,“弱者形象”一方面容易获得市场认同,另一方面也向市场传递出一种信号,她对泸州老窖的未来十分有信心,愿意“身先士卒”凸现信心。果然,在榜样的带动下,昨日泸州老窖开盘不久就逆市上涨接近7%,且最终以4.66%的涨幅收盘。

  其次,目前市场对于“董事长夫人买股票”所牵涉的法律问题有了更为清楚的认识。在王江穗女士买入万科股份广受质疑时,深交所有关人士明确表示,王江穗女士在买入万科股票之后,万科公司及时按要求向深交所作了披露,这是符合交易规定的;同时,王江穗女士不属于“内幕人士”,此次她买卖万科股票不在禁止范围内。从法律规定来看,现行的《公司法》和《证券法》只是针对上市公司高管炒股行为作出了相关规定,现行的法律规定并不涉及高管亲属。目前制约高管家属买卖自家公司股票的,只有一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但是,这份《指引》并不禁止高管家属买卖股票的行为,只是规定须在两日内公告即可。而且即便是行政规定,目前也只是深交所有此规定,对市场影响更大的上交所并没有。因此,从既有规定可以看出,“自家人”炒自家股,在法律上合法,在行政规定上只需履行公告义务即可。

  据有关数据显示,今年中期,两市高管及其近亲属炒作自家公司股票的现象非常突出。从6月1日至7月11日,深市高管操作次数合计368次,其中本人操作180次,配偶操作97次,兄弟姐妹操作56次,子女操作18次,父母操作17次。

  但必须强调的是,无论“夫人们以及近亲属们买自己公司股票”的动机多么的善意和单纯,市场对此类行为始终会有高度的警戒之心:尽管高管家属并非公司内部人士,但目前仅仅能够从道德上约束上市公司高管家属获得公司内部信息显然是不够的。与普通投资者相比,他们显然拥有绝对的信息优势,所购入的股份又不用中长期锁定,因此难怪市场“多心”。

  业内人士指出,事实上,夫人们等近亲属炒自己公司股份的行为并非不能为,关键是应该从法律和制度层面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的规定和监管,明确违规行为(主要是内幕交易)应该如何认定等细节,从而真正使得“股份面前,股东平等——同股同权不仅是指收益和决策权,当然还应该包括信息获得的平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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