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1日 05:21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一)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二)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二、会议的通知及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于2007年8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7年9月10日上午9:30 网络投票时间:2007年9月10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时间,即当日9:30―11:30、13:00―15:00。。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南京市中华路50号弘业大厦十二楼会议室 (五)会议方式 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主持人:董事长刘绥芝先生 (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25人,代表股份76,796,511股,占公司总股本199,447,500股的38.50%。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4人,代表股份75,320,717股,占公司总股本199,447,500股的37.7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1人,代表股份1,475,794股,占公司总股本199,447,500股的0.7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大会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同意:76624560股;反对:138100股;弃权:33851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78% 。 2、《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 同意:76537760股;反对:138100股;弃权:120651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66% 。 3、《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同意:76534760股;反对:138100股;弃权:123651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66% 。 4、《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份条件的议案》(特别议案); 同意:76537760股;反对:138100股;弃权:120651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66% 。 5、《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方案的议案》(特别议案): (1)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同意:76537760股;反对:138100股;弃权:120651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66% 。 (2)发行方式; 同意:76537760股;反对:138100股;弃权:120651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66% 。 (3)发行数量; 同意:76537760股;反对:138100股;弃权:120651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66% 。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同意:76537760股;反对:138100股;弃权:120651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66% 。 (5)发行价格及定价依据; 同意:76537760股;反对:152100股;弃权:106651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66% 。 (6)锁定期安排; 同意:76537760股;反对:138100股;弃权:120651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66% 。 (7)募集资金用途; 同意:76537760股;反对:138100股;弃权:120651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66% 。 (8)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的处置方案; 同意:76537760股;反对:138100股;弃权:120651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66% 。 (9)决议有效期限。 同意:76537760股;反对:138100股;弃权:120651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66% 。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相关事项的议案》(特别议案); 同意:76534760股;反对:138100股;弃权:123651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66 % 。 7、《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特别议案); 同意:76537760股;反对:138100股;弃权:120651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66% 。 8、《对江苏弘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一个关联法人股东和六个关联自然人股东回避表决。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238660股。 同意:6059109股;反对:79800股;弃权:99751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股份总数的97.12% 。 9、《关于参股金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一个关联法人股东和五个关联自然人股东回避表决。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260837股。 同意:5718240股;反对:138100股;弃权:404497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股份总数的91.33% 。 10、《关于设立南京爱涛置地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一个关联法人股东和六个关联自然人股东回避表决。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6238660股。 同意:5979909股;反对:138100股;弃权:120651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股份总数的95.85% 。 11、《关于修正〈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特别议案)。 同意:76535560股;反对:138100股;弃权:122851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99.66% 。 五、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了金鼎英杰律师事务所刘向明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江苏金鼎英杰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决议; (二)《江苏金鼎英杰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9月11日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