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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被追债 限10日内偿还30余亿元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1日 02:2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本报记者 陈其珏 中关村今天公告称,因广东CDMA项目担保问题,该公司收到北京市鑫河律师事务所《律师函》,被要求立即筹措安排资金,在2007年9月20日前,将本金31.2亿元及相应利息汇入广东粤财指定账户,否则,广东粤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诉讼等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此项担保责任如履行,公司第三大股东海源控股有限公司将有可能触发送股条件。 公告显示,公司参股公司北京中关村通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在广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下称“广发北京分行”)申请专项用于建设广东CDMA项目的31.2亿元贷款已逾期,中关村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06年12月,公司获悉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与广发北京分行签订了《债权转让合同》,广发北京分行将上述31.2 亿元贷款及相关担保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广东粤财。 中关村表示,截至2007年6月30日,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5.03亿元,预计2007年1月至9月亏损7000万至8000万元。鉴于公司以前年度未对上述担保计提预计负债,若实际履行31.2亿元本金及相应利息的担保责任,将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2007年1~9月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正积极协调相关各方,争取尽快解决,公司将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告同时称,根据2006年12月4日相关股东会表决通过公司股改方案,若CDMA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公司限售股股东海源控股有限公司将有可能触发送股条件。 中关村最后表示,公司将在2007年报公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如因CDMA担保的原因,公司未在2008年4月30日之前公布年报,则视为CDMA担保未解除),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规定的相关程序申请实施追加对价安排。 中关村今天还公告称,根据北京及哈尔滨的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形势,公司决定解除中关村建设与北京鹏房的《债务重组协议》。为此,公司申请将《重大资产置换》申报材料撤回更换。昨天,中国证监会接收了公司重新报送的材料。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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