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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福大厦七年烂尾1.5亿欲获新生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0日 08:12 金融投资报
14日,受成都中级法院的委托,四川天意拍卖公司将主槌拍卖位于成都市人民北路一段二号万福大厦。这座矗立7年之久的有名的烂尾楼有望重获新生,拍卖参考价为1.5亿元。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也给出了“土地使用年限重新计算;同意对项目进行功能调整;市建委、国土局、规划局、房管局特事特办”等6条优惠政策。 这座“烂尾楼”有些特别 记者在万福大厦前看到,大楼外墙裙楼部分已经贴上了花岗石,其余楼层已经贴上了面砖,安装好了玻璃窗,如果没有挂在大楼外墙上的拍卖公告,根本看不出是烂尾楼。走进大楼里面,裙楼设计有自动扶梯,北塔楼设计4部电梯,2部楼梯,南塔楼设计3部电梯,2部楼梯。已完成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砖石工程、混凝土工程、墙体工程外墙全部完工,部分安装玻璃窗,消防工程也完成了部分。和成都近几年来已经拍卖或即将处理的一些烂尾楼相比,该大楼应该是工程进度最好的一座,甚至可以将其叫作“准现房”。 根据天意拍卖公司提供的标的资料显示,万福大厦规划面积为50178平方米,经实测实际建筑面积为53465.4平方米,超出规划建筑面积3287.4平方米,无规划变更手续。该大厦设计为南北双塔楼,为商业、办公、住宅综合楼。地上1-4层裙楼为商业用房,北塔楼5-24层为办公用房,南塔楼5-21层为住宅用房;地下3层,负1层为自行车库,负2层为汽车库房,负3层为库房。大楼已具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成都市工程建设许可证、成都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证件。其评估价格为1.697亿元,此次拍卖的参考价格为1.5亿元。 万福大厦的“前世今生” “和成都的其他几个烂尾楼因为资金不足、债务缠身相比,万福大厦成为烂尾楼则有自己独特原因:老板车祸去世大楼一烂就是7年。” 拍卖行有关人士向记者道出了万福大厦的“前世今生”。 1993年,富宣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台湾)独资在成都设立分支机构-----成都天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00万美元,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主要经营旧城改造、中高档商品房开发、经营。1997年2月该公司名称变更为成都天欣实业有限公司并变更法人。2003年10月富宣企业又将所持天欣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香港某公司。 天欣公司在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和项目报建、批准、设计、施工等手续后,于1997年3月动工开发“万福大厦”项目,工程已完工90%左右。但“天有不测风云”,就在该大楼取得了预售许可证并已开始销售时,公司发生重大变故。原公司总经理彭国新于2001年春节前因车祸不幸死亡,由其弟彭旭接替总经理职务。 后来,彭旭将其原海南债务引入成都天欣公司被执行,使天欣公司经济状况雪上加霜。同时,由于彭旭因某些原因被德阳市检察院控制,致使该公司无人主持工作,债权人纷纷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对大楼财产进行诉讼保全查封,有的债权人还对施工进行干扰,导致大楼工程停工,从而成为了“烂尾楼”。 2002年,天欣公司曾找到后续投资商准备启动“万福大厦”的工程,但由于各债权人和各有管辖权的法院进一步采取保全措施,在复工不久,将场地整理完毕又再次被迫停工至今。 据悉,该系列案涉及的申请执行人共有40余个法人或自然人,其中主要债权人仅银行系统就有成都市商业银行华兴支行、建行四川省分行岷江支行、工行成都市草市支行、工行成都市东大支行;此外还有建筑商、装饰工程商、材料供应商等法人单位;加上商品房购买合同纠纷等,各种申请执行的债权高达2.2亿左右。 投资价值可期 对万福大厦的投资价值,业内人士表示看好。大楼地理位置优越。该大楼地处成都市北大门一环路以内,北临新村河边街,距一环路北三段约900米,距骡马市商业圈约1000米,南临府南河护河通道。 “像这种区域的地块,目前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应该也要1000万元/亩,即使按照5.0的容面率计算的楼面地价也是3000元/平方米,而如果以1.5亿成交,其每平方米的价格仅为2800多元。光是在楼面地价上就占了大便宜。”一位房地产老板说,由于房屋地产市场的持续升温,现在的“烂尾楼”也比以前值钱了。经过追加一定的资金进行复工,按照目前该区域的相类似的商业物业,其每平方售价可达6000元以上。 “六条优惠政策也就提升其投资价值。”据拍卖行介绍,针对该项目,成都市政府出台了6条优惠政策。首先是该大楼进行整体拍卖,其所涉债权债务、项目现场清理、移交等问题,都由成都市中院依法统一处理。二是对项目现状进行拍卖,对增加面积部分按现状予以确认,若项目存在严重违反规划条件,由竞得人按照规划条件进行整改和完善。三是同意调整用途:新开发商在竞得本项目后,若根据市场情况需对项目进行功能调整的,在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和技术指标的前提下,可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四是土地使用年限从拍卖之日起重新计算,住宅用地为70年、商业用地为40年,同时不再补缴延长时段的土地出让金。五是该项目原欠缴和超面积部分应补缴的相关费用,由新开发商按照现行规定予以交纳。现行规定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不再补缴。 另外,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拍卖后,市建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房管局、市地税局及相关部门将根据市政府对停工工程项目特事特办的要求,尽快办理相关手续,支持项目复工建设。 本报记者杨成万摄影报道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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