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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提示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0日 05:14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向公司实际控制人杨龙江和公司第一大股东广东省金安汽车工业制造有限公司、湖北阳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源科技”)书面函证后,作出如下公告: 到目前为止并在可预见的二周之内(9月10日至9月22日),就公司实际控制人杨龙江拟与阳源科技签署关于转让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广东省金安汽车工业制造有限公司95%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将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同时,本公司拟与阳源科技进行重大资产置换暨非公开发行股份,该资产置换暨非公开发行股份完成之后,本公司将不再从事特种车的制造与改装业务,主营业务变更为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的预案(见公司公告临2007-041),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公司已聘请独立中介机构和审计机构,进行资产置换涉及置出资产和置入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有关工作在进行中;公司和关联公司暨阳源科技已共同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定关于债务重组的“协议书”(见临2007-041公告);根据广东证监会的要求已完成专项整治的自查工作,尚待相关部门批准。 杨龙江尚未与阳源科技签署关于转让公司第一大股东广东省金安汽车工业制造有限公司95%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 阳源科技书面回复: 1、本公司已经聘请财务顾问、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师事务所、律师等相关中介机构进行资产置换涉及之置入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及与本次资产置换相关的其他各项准备工作,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2、本公司与关联公司暨东方宝龙与各债权银行就债务重组的协商工作正在积极进行之中。 3、本公司注册资本已全部到位。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的报刊为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9月7 日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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