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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天香被要求偿还借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0日 05:14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S*ST天香被要求偿还借款

  S*ST天香(600225)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要求公司偿还借款并支付相关费用,涉及金额近4000万元。

  S*ST天香表示,此案原告为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8月31日向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要公司立即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偿还上海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借款本金人民币35,000,000元、截至2006年11月16日的欠息2,494,961.25元及诉讼费、保全费372,478.62元、违约金1,750,000元;承担此案案件受理费124,318.6元、执行费106,644.96元及依法应支付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董文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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