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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经济学“理论汽车”引擎下看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0日 03:01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经济学的哲学》

  丹尼尔·豪斯曼 主编

  丁建峰 译

  

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1月出版

  北京世纪文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出品———读《经济学的哲学》

  ⊙苏 越

  曾几何时,哲学一统江湖,号令天下,随着劳动分工日益细化,时代也不断推陈出新,曾经的哲学王隐退宝座,变成了贫困的哲学,而它孕育出的子孙学科经济学却很快成为时代的显学。短短300年,经济学就从一颗种子成长为参天大树。不过,这棵大树并非白玉无瑕,它基于心理学上发展出来的特性以及它研究的目标直指人类行为的特质,注定它必须随着心理学的变动而更新,随着人类行为的变化而发展。其中推动它更新发展的,就有哲学之功。

  美国哲学教授丹尼尔·豪斯曼主编的《经济学的哲学》记录了哲学如何推动经济学发展的历程。此书收集了诸多经济学思想大师的经典之作,覆盖了经济学最深层面上的诸多“元经济学”(meta-economics)问题。而且其排序也颇具匠心。一篇篇读下去,仿佛在观赏一场宏大的智慧辩论。

  本书第一章是斯图亚特·穆勒(小穆勒)的名篇《政治经济学的定义及其方法》。小穆勒家学渊源,从小就跟其父———著名历史学家、哲学家和经济学家詹姆斯·穆勒学习哲学和经济学,他的经济学思想渗透着很强的哲学意味。他阐述了对经济学定义的必要性,“对一门科学的定义和思考,与对于这门科学的哲学方法(亦即使科学研究得以进行、真理得以发现的那种过程性质)的思考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

  小穆勒认为,当时社会,无论在哪一门科学里,总存在着观念上的系统差异,“这种分歧不在于事实上或细节上的差异,而在于人们对于这门科学的哲学方法持有不同的观念。”

  从讨论上述分歧出发,小穆勒详细论证了“后验方法”(归纳法)与“先验方法”(归纳与演绎的综合方法)各自的特点。最后他认为,先验方法是各门科学当中最有可能获得真理的唯一方法。“可以断言,靠后验方法或者依赖特殊经验的方法,要获得任何有价值的真理都是徒劳,但我们承认后验方法可以作为先验方法的有益补充。”在他看来,一个真正的实践政治家,必定是一个能把他的经验与从抽象政治哲学中得来的深奥知识相结合的人。

  有关经济学方法论的问题--包括经济学的目标、确立经济学命题的方法、经济学的概念等等,都是哲学问题。而讨论这些问题的文章显然也是哲学文章,而研究哲学就无法忽略前人的工作。就此意义来说,这本“浓缩的智慧”还很欠缺,许多大师的经典著作都没有容纳进去。这也是编者的一大遗憾。

  本书收集的最著名的经济学定义,应该是莱昂内尔·罗宾斯在《经济科学的性质和意义》里论述的核心内容。罗宾斯明确提出,由于人类的活动具有各种各样的目的,但是无法摆脱时间或具体资源的约束,所以,经济学研究的是人类行为在配置稀缺资源手段(比如时间)时的表现形式。从而他推导出著名的经济学定义:“把人类行为当作目的与具有各种替代性用途的稀缺手段之间的关系来进行研究的科学。”但是罗宾斯的定义仍具有争议,因为它把很多经济理论排除在外,而这些理论在实践上是重要的。

  罗宾斯是新古典理论的代表人物之一。从上述的定义也可以看出,新古典理论比古典理论更加注重个人主义和主观主义。他们集中探讨了个体决策行为。该理论的另一代表弗兰克·奈特认为,一旦人们抛弃了主观主义的看法,试图把经济学当作自然科学对待,那就无法把握经济学的精髓。《经济学的哲学》也收录了奈特的《经济学与人类行为》一文。

  本书中最引人注目的还是米尔顿·弗里德曼的《实证经济学方法论》以及紧跟其后的两篇批评论文。

  在学术路径上往往存在两大派,一派可称为“我注六经”,就是梳理阐释前人的学术成就,可能有所新的理论发展,但主要理论还是前人所属;另一派可称为“六经注我”,就是将前人学术思想为我所用,这是一种极具创新性的路径。弗里德曼该文看似承接了约翰·内维尔·凯恩斯的一些观点,实际上是“六经注我”,以凯恩斯的思想为工具来阐发弗氏自己的学说。

  弗里德曼此文先是介绍了一下凯恩斯关于对“实证科学”与“规则科学”的区分,接着就抛出“实证经济学”议题,进而大幅阐述实证经济学的内涵了。

  弗里德曼该文的主要观点是,所有的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包括经济学的方法论,从整体上看都在实证分析一边,而实证科学的最终目的是要发展出一种“理论”或“假说”,对尚未观察到的事物作出有效且有意义(而不是空洞平庸的)推测。“作为一个实质上的假说体系,理论应当通过对其意在加以‘解释’的那类现象的推测力来加以判断。”他还指出,理论是不能用其“假设”的“真实性”来加以检验的。

  但是,弗里德曼这一创见遭到了本书编者豪斯曼的反驳。豪斯曼从弗里德曼的《实证经济学方法论》理出如下几点:

  (1) 好的假说可以提供对于它旨在解释的那类现象的有效且有意义的推测。(前提)

  (2) 检验一个假说的唯一标准,就是它是否可以提供对于其旨在解释的那类现象的有效且有意义的推测。

  (3) 任何有关一个假说的其他事实,包括它的假设是否现实,都和对该理论的科学评估不相干。

  接着,豪斯曼打了个类比,这个类比的逻辑与上述三点一样。

  (1)性能良好的旧汽车驾驶起来是安全、节能和舒适的。

  (2) 检验一辆旧汽车性能是否良好的唯一方法是看它是否在驾驶时达到了安全、节能和舒适;

  (3)任何揭开引擎罩之后发现的有关该汽车设备的情况,和该汽车的质量评估毫无关系。

  很显然,大概没有人会相信(3)是正确的。常识告诉我们,揭开引擎罩检查汽车很有必要。豪斯曼通过这个日常生活的类比,来凸显弗里德曼关于理论假说观点的逻辑性错误。

  “经济学家必须要往他们的‘理论汽车’的引擎罩下看一看。当他们看到了令人难堪的事实时,不应当转过脸去宣称这些事实不重要。”豪斯曼最后说。在他看来,要判断一个理论的假设是否是合理近似,应要根据更广泛的、而不是狭义的推测成功。

  豪斯曼的这一理论辩驳,并没有完全否定弗里德曼的核心理论,而是在一定程度上丰富该理论,这可勉强算是“我注六经”吧。

  类似的辩驳在《经济学的哲学》里面有不少。这些哲学反思、诘难,看似枯燥、抽象,但是,300年来,经济学恰恰是在这些追问中不断成长、完善的,而哲学与经济学的这种“联姻”,也生出了一门新的学科———“经济哲学”。目前,这门跨学科的新学科,正日益受到国内外学人的关注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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