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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晖股份拟购原大股东主营资产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0日 02:46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本报记者 彭友

  春晖股份今日公告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定向增发不超过3亿股,用以收购原大股东广东省开平涤纶企业集团的主营业务资产包,以及山东爱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并募集不超过6.5亿元现金。

  据了解,由于春晖股份原大股东开涤集团破产,其主营业务资产包公开拍卖后,被信达投资有限公司竞得(此中含13117.59万股春晖股份)。信达投资于2007年6月28日与广州市鸿汇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共同开发整个资产包;其中,信达投资占资产包权益的30%,鸿汇投资占70%,双方通过广东信达化纤有限公司持有该资产包权益(不含春晖股份的股权)。

  公告披露,本次定向增发

股票数量上限不超过3亿股(含3亿股),发行底价为5.58元/股。其中,信达化纤以其拥有的原开涤集团主营业务资产包(不含春晖股份股权)认购,认购数量不超过1.5亿股;莱芜市辛庄煤矿、广州盟广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山东泽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持有的山东爱地全部股权认购,认购数量分别不超过1000万股、1000万股与250万股。

  此外,包括鸿汇投资在内的其他投资者以现金认购,鸿汇投资认购不超过5000万股。春晖股份拟募集不超过6.5亿元现金。其中5.5亿元现金用于投资建设年产2000吨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生产基地项目,若实际募集现金不足5.5亿元,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实际募集现金超出5.5亿元,则超出部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春晖股份表示,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东结构将发生变化,鸿汇投资作为发行前的第一大股东,将仍保持第一大股东地位。公司获得原大股东开涤集团主营业务资产包,产业链条得到完善,业务规模得到扩大。同时,通过收购山东爱地100%的股权及募集现金投资建立超高分子量强高模聚乙烯纤维生产基地,公司获得新的利润增长点,经营状况得到有效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大为增强。

  公告同时提醒,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需经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

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是否能通过所有审批程序及何时能最终获得批准具有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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