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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个人可购资产证券化门槛最低10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7日 09:07 东方早报

  早报记者孙立云

  停滞一年之久的证券公司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将再次开闸。券商人士昨天透露,由证监会起草的《企业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指引》已完成内部征求意见,将会很快发布公开征求意见。据了解,征求意见稿首次向个人投资者开放认购资产证券化产品,最低认购门槛为100万元。

  内部意见征求已完成

  知情人士透露,8月中旬,证监会向已经发行过资产证券化产品计划的国泰君安、东海、华泰等几家券商及资信评级公司下发了内部征求意见函。这几家券商及资信评级公司的反馈意见也已于8月底回复给了证监会。上述人士表示,征求意见稿将会很快发布并进行公开的意见征求,这也意味着停滞已久的资产证券化业务即将再次开闸。按照征求意见稿,企业资产证券化的定义是:证券公司面向境内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受益凭证,以管理人身份发起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按照约定用募集的资金购买原始权益人能够产生稳定现金流的基础资产,将该资产的收益分配给受益凭证持有人的专项资产管理活动。据了解,2005年9月,中金公司首次推出“中国联通CDMA网络租赁费收益计划”,拉开了券商开展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序幕。去年6月,在东海证券推出相关产品后,监管层暂停了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不过一年来,监管层一直在进行相关工作指引的修订。

  散户100万元可认购

  在2005年9月至去年的近一年时间里,中金、广发、中信证券、东方证券、东海证券、华泰证券等八家券商推出了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这类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大多在沪深交易所大宗交易市场交易,并且只是面向机构投资者发行。不过,最新的征求意见稿透露产品将向散户开放,这无疑为散户提供了又一个新的投资渠道,只不过认购门槛有点“高”。意见稿指出:“投资者原则上应当为机构投资者。投资者为个人的,应当具有识别、判断和承担专项计划相应风险的能力,受益凭证的最低认购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所有券商有望都参与

  根据券商综合治理的目标与要求,目前开展权证创设、集合

理财计划等新业务都仅限于创新类券商,此前推出企业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券商也不例外,仅仅限于创新类券商。不过,在《企业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指引》内部征求意见稿中并没有对券商范围做出规定,只表示,“证券公司办理资产证券化业务,应当设立专项计划,并担任计划管理人。”有券业人士表示,从这份征求意见稿来看,这可能表明所有券商都可以申请做资产证券化业务。不过他认为,由于这还是征求意见稿,不排除还有许多变更。按照发行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要求与规定来看,为了控制风险,监管层不太可能一下子就放开到所有券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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