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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7日 09:0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157 股票简称:S鲁润公告编号:临2007-027

  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

  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四家非流通股股东及潜在控股股东江苏永泰地产有限公司的书面委托和要求,决定召开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相关股东会议”或“会议”),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事项。现将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7年9月27日13:30开始

  网络投票的时间:2007年9月25日~ 2007年9月27日间的交易日,每日9:30至11:30、13:00至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泰安市龙潭路51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3、股权登记日:2007年9月17日(星期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董事会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7、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07年9月17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机构代表。

  8、提示性公告

  本次相关股东会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两次相关股东会议提示性公告,两次公告时间分别为2007年9月14日,2007年9月24日。

  9、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公司董事会将申请公司股票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即2007年9月18日)起停牌,如果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将尽快实施方案,复牌时间请详见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公告;如果公司相关股东会议否决了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将申请公司股票于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次一交易日复牌。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审议事项: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方案详见2007年4月17日公告的《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并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需要进行分类表决,即方案获得批准需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方式、条件和期间: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方式、条件和期间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董事会征集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东可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网络投票的流程详见附件1:《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流通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将作为征集人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具体程序见公司于本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泰安鲁润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公司流通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损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则不论流通股股东是否参与或是否投反对票,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就均需按本次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2)流通股股东须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如授权参加会议,需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于2007年9月26日前以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请注明“相关股东会议”。

  2、登记地点:山东省泰安市龙潭路51号公司综合办公室

  3、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山东省泰安市龙潭路51号公司综合办公室

  4、登记时间:

  2007年9月18日至2007年9月26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现场会议允许参加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在现场会议召开当日进行登记。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联系电话:0538-8221888

  4、传真:0538-6266885

  5、联系人:张俊堂、李军

  特此公告。

  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9月6日

  附件1:

  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流通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一、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网络投票将于2007年9月25日至2007年9月27日之间的交易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二、投票操作

  1、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 表决议案 说明

  738157鲁润投票1A股

  2、表决议案

  公司简称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对应申报价格

  S鲁润1鲁润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1 元

  3、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三、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S鲁润”流通股的投资者,流通股股东投票操作程序如下: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买卖方向 申报价格 申报股数代表意向

  738157鲁润投票买入1元1股同意

  738157鲁润投票买入1元2股反对

  738157鲁润投票买入1元3股弃权

  四、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根据通知所列议题按照以下授权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单位对可能纳入议程的临时提案 □有/□无表决权;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签字: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公章)

  委托日期:

  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中用√明确表示;本授权委托书打印件和复印件均有效。

  股票代码:600157股票简称:S鲁润公告编号:临2007-028

  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

  投票委托征集函

  一、绪言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3号),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商务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5]86号《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精神,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润股份”或“本公司”)的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包括潜在控股股东)已经书面要求和委托公司董事会进行股权分置改革。为了进一步保护流通股股东利益,积极稳妥解决公司股权分置问题,公司董事会将按《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作为征集人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公司召开的相关股东会议的投票权。

  1、征集人声明

  征集人保证,本征集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征集人保证,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不进行有偿或者变相有偿征集投票权的活动;不存在利用或者变相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进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征集人承诺,按照股东的具体指示代理行使投票权。

  2、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征集函的内容不负任何责任,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未发表任何意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二、释义

  在本征集函中,除另行说明之外,下列词语应具如下意义:

  “征集投票权”指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公司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该次会议投票权,由征集人在该次会议上代表作出委托的流通股股东进行投票表决。

  “鲁润股份”、“公司”指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

  “征集人”指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鲁润股份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

  2、证券简称:S鲁润证券代码:600157

  3、英文名称:TAIAN LURUN CO. , LTD

  4、法定代表人:郭忠文

  5、设立日期:1989年4月30日

  6、注册地址:山东省泰安市环山路36号

  7、办公地址:山东省泰安市龙潭路51号

  8、邮政编码:271000

  9、电话:0538-8221888

  10、传 真:0538-8226885

  11、电子信箱:lrgfbd@public.taptt.sd.cn

  12、经营范围:油品生产销售、房地产开发、装修装潢、水泥建材、黄金开采选冶等。

  四、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仅对2007年9月27日召开的鲁润股份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而设定。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7年9月27日下午13:30开始。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7年9月25日-2007年9月27日(期间的交易日),每日9:30-11:30、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泰安市龙潭路51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董事会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4、有关召开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具体情况请见公司本日公告的《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五、征集方案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征集对象:本次投票征集的对象为鲁润股份截止2007年9月1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

  (二)征集时间:自2007年9月18日至2007年9月26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三)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鲁润股份截止2007年9月1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以下程序办理委托手续:

  第一步:填妥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按照本征集函确定的格式逐项填写;

  第二步:向征集人委托的联系人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

  本次征集投票权具体事务将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

  法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

  1、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如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

  4、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5、2007年9月1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持股清单(加盖托管营业部公章的原件)。

  个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

  1、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4、2007年9月1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持股清单(加盖托管营业部公章的原件)。

  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的前述文件可以通过挂号信函方式或者委托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征集人。

  同时,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联系电话、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该等文件应在本次征集投票权时间截止(2007年9月26日16:00)之前送达,逾期则作无效处理;由于投寄差错,造成信函未能于该截止时间前送达的,也视为无效。

  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送达的指定地址如下:

  收件人: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龙潭路51号

  电 话:0538-8221888

  传 真:0538-8226885

  邮政编码:271000

  联系人:张俊堂、李军

  (五)授权委托的规则

  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公司董事会办理投票事宜。

  1、股东的授权委托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方为有效:

  (1)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以信函、专人送达的方式在本次征集投票权时间截止(2007年9月26日16:00)之前送达指定地址。

  (2)股东提交的文件完备,并均由股东签字或盖章。

  (3)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与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记载的信息一致。

  (4)授权委托书内容明确,股东未将表决事项的投票权同时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人。

  2、其他

  (1)股东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如亲自或委托代理人登记并出席会议的,或者在相关股东会议投票委托权征集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原授权委托的,则已作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重复委托且授权内容不同的,以委托人最后一次签署的委托为有效。不能判断委托人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委托为有效。

  (3)授权委托书由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由股东本人或者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六、征集人就征集事项的投票建议及理由

  征集人认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将有效地解决股权分置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对提升公司整体价值、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都具有积极的意义。方案的内容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息息相关。由于中小股东亲临相关股东会议现场行使股东权利成本较高,为切实保障中小股东利益、行使股东权利,征集人特发出本征集投票函。征集人将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并将按照股东的具体指示代理行使投票权。

  七、备查文件

  载有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签章的投票委托征集函正本。

  八、签署

  征集人已经采取了审慎合理的措施,对本征集函所涉及内容均已进行了详细审查, 保证本征集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9月6日

  附件:(注:本委托书复印有效)

  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声明:本人是在对董事会征集投票权的相关情况充分知情的条件下委托征集人行使投票权。在鲁润股份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投票委托权征集时间截止之前,本人保留随时撤回该项委托的权利。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如本人亲自(不包括网络投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并出席会议,或者在相关股东会议投票委托权征集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原授权委托的,则以下委托行为自动失效。

  本公司/本人作为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07年9月27日在山东省泰安市龙潭路5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的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按本公司/本人的意愿代为投票。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结束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法人股东请填写股东单位名称):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签字确认,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0157证券简称:S鲁润公告编号:临2007-029

  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

  股价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股票于9月4日、5日、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涨幅限制,截至目前,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经咨询公司主要股东,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亦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9月4日、5日、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涨幅限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属股价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经咨询公司主要股东,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亦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特此公告。

  泰安鲁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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