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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萧钢构虚假陈述索赔案仍未被受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7日 02:49 第一财经日报

  陆媛

  在证监会对杭萧钢构(600477.SH)作出虚假陈述认定的行政处罚书之后,22位投资者据此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杭萧钢构赔偿投资损失。投资者诉讼团的代理律师之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主任陶雨生周三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已经被杭州中院通知该案暂停受理。

  “对于暂停受理,我们有这个心理准备。我代理的投资者银广夏索赔案、东方电子案都有过这样的经历。”陶雨生律师表示。他表示将于下周一向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发出律师团声明,希望能够得到高法支持,催促杭州中院依法受理该案。

  杭萧钢构年初与中国国际基金有限公司签订了344亿元的安哥拉安居房工程,在此过程中出现了股价异动,而杭萧钢构并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合同信息,并作出了误导性陈述。4月30日,

证监会发布针对杭萧钢构及其高管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杭萧钢构被罚以40万元。之后投资者据此向杭萧钢构提起索赔诉讼。

  7月23日,投资者诉讼团的代理律师之一河北功成律师事务所主任薛洪增律师替22位投资者向杭州中院提交了索赔案的诉讼材料。杭州中院当时称7日内将给予是否立案的答复,但一周后,薛律师并未收到通知书,经向杭州中院咨询,其称正在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请示。据悉,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所代理的部分投资者诉讼也是迄今未收到杭州中院答复。

  至于该案尚未被受理的原因,因杭州中院立案庭庭长办公室电话、接待办公室电话昨日下午一直无人接听,截至发稿未获解释。

  薛律师将继续向杭州中院补充递交19位投资者的诉讼材料。虽然虚假陈述实施日、揭露日等未有法院正式认定,但据他统计,所代理的41位投资者索赔额初步共计160万元余。

  杭萧钢构昨日收盘价19.28元,下跌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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