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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担保款追偿纠纷案进展情况的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6日 08:2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康恩贝证券代码:600572编号:临2007—045 关于担保款追偿纠纷案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完整和准确,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已分别于2007年4月3日和2007年6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披露了与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制药”)的担保追偿纠纷诉讼案的有关情况。该案经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经该法院主持调解,2007年6月21日本公司与华源制药达成调解协议,根据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金中民二初字第 117号]民事调解书:华源制药于2007年8月31日前归本公司担保款人民币1459万元和利息人民币241931.10元;本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申请保全费及其他诉讼费合计160340元,由华源制药公司负担。该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但截至2007年8月31日止,本公司一直未收到华源制药按照司法调解书规定应支付本公司的上述担保款及利息款。为维护合法权益,近日公司依法向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法院已于2007年9月3日发出(2007)金中民执字280号执行通知书,通知被执行人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在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即日自觉履行如下义务: 一、由华源制药支付权利人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1459万元和利息; 二、由华源制药支付权利人垫付的案件受理费84170元,申请保全费75520元,其他诉讼费650元,并负担本案执行费82392元。 逾期不履行的,该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延迟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将继续计算到执行完毕之日止。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前在受理该案时已依法冻结第一被告上海华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凤凰化工分公司的银行存款435,316.54元及其所有的坐落于浙江省兰溪市城郊西路23号的部分房产,合计房产面积33000余平方米;查封了第二被告华源制药所持有的浙江华源制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56.61%的股权及红利。 目前,强制执行的有关工作正在依法进行中。本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公告披露执行进展情况和结果。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9月5日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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