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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5日 05:22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2146证券简称:荣盛发展公告编号:临2007-008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9月4日上午9时30分在廊坊市新开路239号荣盛地产大厦10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319,704,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94%。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董事长耿建明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的认真审议,大会以计名投票方式逐项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19,70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19,70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19,70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19,704,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律师袁胜华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有与会董事签名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七年九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146证券简称:荣盛发展公告编号:临2007-009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7 年9 月 4 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5名董事在公司本部现场表决,4名董事以传真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沧州市投资建设五星级酒店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沧州市政府就公司在沧州市投资建设五星级国际酒店一事签署的《关于建设五星级国际酒店项目合作协议书》。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后认为,通过在沧州建设五星级酒店并取得相邻地块60亩住宅用地和另外规划的60亩住宅用地的使用权,将为公司开发商业地产积累经验,扩大公司在沧州房地产市场的占有率,为公司及股东带来良好的回报。

  公司董事会责成经营班子根据协议的约定,积极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公司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上述酒店及相邻住宅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并为工程按时开工做好准备。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公司与沧州市人民政府签署的《关于建设五星级国际酒店项目合作协议书》。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七年九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146证券简称:荣盛发展公告编号:临2007-010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7年8月29日,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与沧州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签署了《关于建设五星级国际酒店项目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双方就公司在沧州市投资建设五星级国际酒店达成共识。上述《协议书》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一)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在沧州市区规划位置投资5-6亿元建设五星级国际酒店一座;

  2、建筑面积不少于6万平方米,其中酒店主体不少于4万平方米,其余2万平方米为配套设施和酒店式公寓。

  3、乙方确保2007年10月10日前后开工,2009年7月试运营,否则土地无偿收回(因不可抗力和非乙方责任除外)。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提供40亩土地用于酒店建设,乙方通过招拍挂方式竟得,甲方于9月下旬完成土地出让及其他相关手续,保证乙方于10月10日前具备开工条件;

  2、166亩水面(该水面围绕40亩酒店用地,现闲置,政府将其作为酒店的环境配套。公司注。)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委托乙方建设、管理并使用。

  3、甲方将40亩土地收益投入166亩水面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鉴于酒店投资回收期长和保证酒店整体环境,将相邻地块60亩住宅用地和另外规划的60亩住宅用地打捆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统一规划,整体开发。

  4、甲方负责将水、电、暖、讯主管线配套到用地道路红线处,并提供双回路用电。

  5、酒店及商务公寓建设的相关费用给予减免。

  6、甲方成立领导小组或协调小组,及时解决酒店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为酒店建设提供一站式服务。

  二、此协议属于框架性协议,尚有部分事项有待确定,如果公司不能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上述酒店及相邻住宅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本协议将自动失效。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公司与沧州市人民政府签署的《关于建设五星级国际酒店项目合作协议书》。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七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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