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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4日 05:32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情况 本公司股票*ST宝石A、*ST宝石B(证券代码:000413、200413)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2007年8月30日、31日、9月3日)收盘价达到涨幅限制价格。 二、公司核实情况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3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第四条的要求,公司进行必要了的核实,对影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的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共传媒不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传闻。 (二)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预计将要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重要变化。 (三)公司不存在对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件。 (四)经向公司控股股东石家庄宝石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及其他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进行询问,就本公司的资产重组事宜,目前仍尚未形成相关的重组方案。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是否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的自查说明 经自查,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石家庄宝石电子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9月4日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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