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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将推出QDII产品指引原则 产品设计上没有保底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3日 21:39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9月3日电(记者 任芳 陶俊洁) 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3日表示,基金、券商系QD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产品指引原则很快会推出,有关细则有望在年内出台。 这位负责人指出,证监会正在全力推动QDII业务的开展。从7月中旬相关办法公布实施以来,证监会已批准了1家券商和6家基金公司资格申请,还有几家基金公司和券商的资格将在近日得到批复。产品方面,南方基金管理公司的QDII产品已经获批。 他说,开展QDII业务,不仅有利于国内资产管理公司与国际接轨,也为投资者参与国际市场提供了可供选择的专业化渠道,使国内投资者可以分享国际经济增长带来的成果。 他说,证监会批准的QDII产品没有突破现有法律框架的集合理财计划,是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完成的。证监会批准QDII产品时,选择规模和实力较强的券商和基金主要是出于安全和稳妥的角度考虑,规模大的公司影响力强、抗风险能力强,容易得到投资者认可,建立市场信心。 从投资的安全性来看,QDII投资地的90%要在与中国证监会签署过双边备忘录的国家和地区,另外10%虽然不在双边备忘录里,但也受到相关国际机构的联合监管。 此外,证监会相关人士表示,QDII产品设计的初衷是培养国内资产管理公司的国际投资能力。因此,QDII产品设计上没有保底,一旦投资失利,机构将承担全部损失。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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