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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发布主板季披咨询文件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3日 09:01 中国证券网
上周五,港交所就主板上市公司披露季报发布咨询文件。 港交所在咨询文件中建议,去年底市值在100亿港元或以上的大型企业先于明年10月发布季报,而余下的中小型公司则可宽限至2010年10月。香港交易所上市科主管韦思齐表示,早在2002年咨询文件中,我们曾建议修订《主板上市规则》,以缩短刊发业绩公告及报告的时限,并要求主板发行人作季度汇报。鉴于海外市场的发展,加上越来越多公司选择以A +H股双重上市,跨境资金又不断流入香港,现在是适当时机去重新考虑有关建议。 港交所的统计资料,去年底超过100亿港元的上市公司共有170家。由于今年港股较去年大升,所以现在市值高于100亿港元的上市公司已超过200家。至于规模低于100亿港元的中小企业,则在2010年10月实施。不过,季度业绩不用经由核数师审核,亦不用刊发印刷本及邮寄予股东,以节省公司成本。 除了上述建议,港交所亦建议缩短业绩“汇报期限”。汇报期限是指,年结或季结与业绩实际公布日期的差距,目前全年业绩的汇报期限是120日,港交所建议将期限由120日缩至90日。至于中期业绩的汇报期限,亦建议由90日缩至60日,与上海和伦敦等地看齐。季度业绩的汇报期限则为45天。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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