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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综合治理作结 直投试点无限额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31日 11:38 《财经》杂志网络版
证监会对问题券商处置尚有一些债券、股权处理没有最后确定,一些敏感问题也没有处理完毕 【网络版专稿/《财经》杂志记者 乔晓会】 8月30日下午,中国证监会对持续近三年的券商综合治理进行了总结。会上还透露,证监会在直接投资试点上,对参与券商的名额没有限制。 证监会机构部主任黄红元总结近三年的综合治理行动时表示,取得了三大成果: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集中改革了一批监管制度,建立起了一套对投资者保护的长效机制;监管队伍的监管水平得到了全面提升。 这些成果主要体现在七个方面,其一,2005年为独立监管建立了七大体系六大原则,2006年开始第三方存管,并在2007年得以基本实现;其二,国债回购的问题得以平稳解决,新制度正在平稳运作;其三,资产管理实施了新制度;其四,建立了及时的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其五,改革、完善了一系列的证券监管法规;其六,初步建立了对券商的新分类标准;最后,建立了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 黄红元认为,经过综合治理之后,目前已经转入对券商的常规监管阶段,证券业格局已经开始合理,前十大证券公司已经在全行业中各项业务都占50%左右的比重,行业集中度有所提升。 证监会风险处置办公室主任吴清表示,目前对问题券商的处理,大部分问题证券公司要进入破产阶段,最近将陆续进入法院程序,但尚有一些债券、股权处理没有最后确定,一些敏感问题也没有处理完毕,这些券商所在的地方政府也在想措施解决。 自2004年初南方证券被行政接管至2006年底,中国证监会处置了31家高风险券商,其中28家被行政托管,大通证券一家被关闭,中期证券和第一证券由当地政府处理,未经过行政托管。 据《财经》了解,目前尚有数家问题券商的股东及债权人对券商的资产处置不满,甚至上诉至法院,此外,他们还提出了希望能够参与券商重组自救的要求,目前正在向监管部门申请,但希望渺茫。(详见《财经》杂志第190期“券商翻案风”) 在会上,黄红元还透露,目前对于券商直接投资试点,证监会对参与券商没有具体名额限制,但总量会有一个数额控制,主要还要看市场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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