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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31日 05:14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07年8月30日上午9:30。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蛇口工业六路一号南玻大厦七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景奇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4名,代表股份342,348,5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3.71%。其中,A股股东(含代理人)共17名,代表股份293,885,497股,占公司A股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51.84%;B股股东(含代理人)共17名,代表股份48,463,051股,占公司B股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10.80%。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南玻集团第四届监事会调整部分监事的议案》; 股东大会接受了刘三华先生辞去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的申请,并选举孙英女士为公司监事会监事,投票结果如下: 同意股数341,227,9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67%。其中A股293,885,497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B股47,342,421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97.69%。 反对的股数0股。 弃权的股数1,120,6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33%。其中A股0股;B股1,120,63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2.31%。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 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为东莞南玻太阳能玻璃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等值15,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 同意股数341,227,91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99.67%。其中A股293,885,497股,占出席会议A股股东所持表决权100%;B股47,342,421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97.69%。 反对的股数0股。 弃权的股数1,120,6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33%。其中A股0股;B股1,120,630股,占出席会议B股股东所持表决权2.31%。 此议案的详细内容,已于2007年7月31日登载在巨潮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以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文汇报》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洪国安律师 3、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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