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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宏达经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31日 05:14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宏达经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7年8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于2007年8月29日在海宁市海州路218号宏达大厦十一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会议由沈国甫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选举沈国甫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

  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聘任马月娟女士担任公司总经理;

  三、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聘任陈卫荣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金敏娟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四、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聘任曾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五、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聘请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常年法律顾问,聘期一年。

  备查文件:

  一、浙江宏达经编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浙江宏达经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宏达经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七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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