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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合法投资港股的投资者都将得到香港法律保护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30日 10:19 21世纪经济报道

  香港报道 本报记者 于晓娜 

  内地投资者直投港股,若遭遇法律纠纷将如何解决?港股直通之前经由“灰色”途径投资港股的内地资金,无法获得香港法律的保护?

  就上述内地投资者关心的问题,本报曾向香港证监会主席方正求证,方正表示只要是在香港合法进行投资的投资者,都将得到香港法律的保护。

  事实上,香港作为全球性公开市场,除监管透明、规则明确、法规健全之外,本报了解到,香港证监会旗下还特别设有一家“投资者赔偿有限公司”,专门负责对散户投资者进行特定保护。

  正如该公司的宣传单张所言,“无论你是任何国际的投资者,如果因为中介人违责而导致金钱损失,而违责的产品是涉及香港交易所买卖的产品的话,你都符合资格提出赔偿申索。”意即,该投资者赔偿公司仅负责因中介人违规而导致的投资者损失。

  据了解,“中介人”包括香港持牌中介人和认可财务机构,包括

证券和期货交易中介(如证券公司或者证券经纪人)和证券保证金融资机构(主要是提供孖展的机构)。

  一旦因这些证券中介或财务机构违规,比如,机构的雇员或关联者破产、清盘,或无偿债能力,或违反信托、亏空、欺诈,其它不当行为,而导致投资者损失,该投资者赔偿公司将向投资者提供最高15万港元的赔偿。

  该基金的主要资金来源是投资者赔偿基金征费,如证券买卖双方各缴纳成交金额的0.002%;期货方面则双方各缴纳0.5港元,小型期货合约及

股票期货则各缴纳0.1港元,即每5万港元缴1港元费用到赔偿基金中。此外,赔偿基金还有其它资金来源,如银行利息等。

  赔偿金额以每名投资者为单位(不论开户数目)进行计算,证券和期货单独计算,各最高上限15万港元,不足15万港元的账户,则以实际金额赔偿;如果账户为夫妻联名户口,则两人都可获得最高15万港元赔偿,合共最高可获赔30万港元。实际的赔偿资产值计算,则是以上述违规发生日的证券和期货市值为基础,而并非实际发生亏损的额度。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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