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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直投试点将改写中小板股东格局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9日 03:2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本报记者 陈建军 继第一家有券商“染指”股权的辰州矿业登陆中小板后,已经允许申请的券商直接股权投资业务,有望为中小板带来更多的类似公司。 本月16日,辰州矿业登陆中小板。与其他163家中小板公司不同,辰州矿业的股权有点特殊。持股约2968万股辰州矿业的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为其第三大股东,而海通证券则是持股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10%的并列第三大股东。据了解,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主要寻求以股权形式投资于具有高科技内涵、快速成长期的中小企业,尤其是拟上市的中小企业。除了辰州矿业之外,它还投资有金凤科技和摩士集团,而这两家公司也都将在不久的未来登陆A股市场。其中,金凤科技早从2004年就进入了上市辅导期。 由于海通证券持股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的比例只有10%,且该基金交由海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只有单笔投资数额超过规定上限时才提交董事会决定。因此,海通证券通过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辰州矿业,显然还与直接股权投资业务有很大差距。不过,已经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开办直接股权投资业务试点的中信证券,将弥补券商的这种遗憾。本月23日,中信证券披露拟以自有资产出资设立一家全资专业子公司,开展对拟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业务。 据了解,券商直接股权投资业务的投资期限将被规定为“不超过3年”。因此,券商转让股权比其他私募股权投资者更具时间性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券商退出的时间性要求和中小板公司普遍的股本较小现状,势必增加券商退出股权直接投资公司的难度。但对于自己“染指”的直接股权投资公司,券商有望利用旗下投行部门拥有的众多并购资源完成退出,而不是私募股权投资者目前主要通过上市这种“独木桥”。 统计数据显示,国内私募股权投资市场目前通过公开上市完成退出的比例高达64%,而美国通过并购退出的则高达80%左右。业内人士认为,通过寻求并购方来完成退出容易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从这种角度去看,券商试点直接股权投资业务,将为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市场形成良好退出机制探索可供发展的路径。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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