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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严控短线炒作和内幕交易 沪市三措施加强监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0日 04:28 第一财经日报

  李晶

  自去年下半年起,随着证券市场交投不断活跃、个股股价纷纷上扬,短线炒作、内幕交易、ST股炒作等现象呈现不断增多之势。为进一步遏制这些现象的发生、切实有效地防范市场风险、维护市场秩序,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证所”)近日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信息披露监管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经证监会核准,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

  《通知》主要涉及三条规则。

  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

股票的盘中交易价格,较当日开盘价上涨100%以上或下跌50%以上的,属异常波动。上证所可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临时停牌时间不超过30分钟,复牌时间以上证所公告为准。

  这一规定是为防范短线资金恶炒新股或恢复上市的个股。比较有代表性的是,4月13日*ST长控(600137.SH,已更名为*ST浪莎)恢复上市,当日最高价较当日开盘价涨幅曾达491.9%。上证所当日下午对*ST长控实施停牌。

  当日有涨跌幅限制的A股,连续2个交易日触及涨(跌)幅限制,如此期间同一营业部净买入(净卖出)该股数量占当日总成交股数的比重达到30%以上,且上市公司未有重大事项公告的,属异常波动。上证所可对其实施停牌,直至上市公司作出公告当日上午10点30分予以复牌。异常波动指标自复牌之日起重新计算。

  这一规定主要是为防范部分资金利用内幕消息参与个股市场炒作。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在杭萧钢构(600477.SH)股价开始飙升的2月12日、13日两个交易日,长江

证券杭州一营业部的净买入比重分别为33.74%和64.7%。在2月14日连续第三个涨停后,杭萧钢构2月15日披露之后成为市场热门话题的“天价合同”。

  ST股、*ST股和S股连续3个交易日触及涨(跌)幅限制的,属异常波动。上证所可对其实施停牌,直至上市公司作出公告当日上午10点30分予以复牌。异常波动指标自复牌之日起重新计算。

  由于现有交易规则中对ST股的信息披露是按与相关指数偏离度(±15%)来计算的,上半年大盘连续上涨时,ST股常常出现连续涨停仍无法达到披露要求的情况;而S股自年初日涨跌幅改为±5%之后,无法适用现有交易规则,从而出现部分S股股价连续多日涨跌停,但也不需要进行信息披露。根据新规,这些情况将被有效规避。

  此外,对出现上述交易异常波动情形的股票,上证所将于下一交易日分别公告该股异常波动期间(盘中临时停牌为异常波动当日)累计买入、卖出金额最大的5家会员营业部的名称及其买入、卖出金额。对出现上述交易异常波动情形的股票,上证所还将按相关规定,督促上市公司严格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市场人士认为,《通知》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加强对沪市股票异常波动和信息披露的监管,更好地揭示股票异常波动的风险,提高市场透明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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