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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07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07日 04:58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07年第二次会议于2007年7月27日以传真方式通知全体董事, 2007年8月3日下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及决定的事项,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传真表决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07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网。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刘艳春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刘艳春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八月七日

  附件:刘艳春个人简历

  刘艳春,女,1975年8月生,大学本科,会计师。

  1998年7月-2001年3月 任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

  2001年3月-2006年3月 任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办员;

  2006年3月-至今 任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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