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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投资者应理性对待上市公司做多现象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9日 01:01 东方早报
深交所及其综合研究所专家18日表示,当前深沪股市上市公司大股东及其高管“做多”上市公司的现象较为普遍,投资者应理性对待。 专家表示,上市公司或大股东“做多”可能隐含增加股份、做高股价、未来高价套现的动机,可能导致市场或个股暴涨暴跌的风险。 据专家介绍,上市公司“做多”的主要表现有:整体上市、增资扩股、资金清欠、并购重组、做高业绩、高送转股本等。 专家认为,股改消除了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根本性制度障碍,构建了上市公司不同股东之间相关的利益基础,上市公司及其高管、大股东做优做强上市公司的积极性空前高涨。上市公司及其大股东做高业绩、高送转股本等行为,都可能包含着做高上市公司股价、未来高价套现的动机。 专家表示,只要整体上市的资产、大股东以资增股的资产、置换重组上市公司的资产都是优质资产并且作价公平合理,只要上市公司高比例送转股本有足够的业绩支持和成长性支撑,这些“做多”上市公司的做法就是有利的。但专家也指出,违规的、仅仅具有短期“题材”炒作意义的“做多”可能导致暴涨暴跌的风险。 专家还表示,股改后,有的公司在“小非”和“大非”减持压力下仍能持续大幅上涨,原因较多,其中也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其高管积极“做多”有关系。有的个股暴涨,则主要是“做多”上市公司的市场反应。一旦这种“做多”上市公司的行为不能持续、效益不能凸现,并且出现“大非”现实的上市流通压力时,其股价就可能出现暴跌的风险。 新华社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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