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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冰熊保鲜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等)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1日 02:2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上市公司名称:河南冰熊保鲜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ST冰熊 股票代码:600753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 河南冰熊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河南省民权县冰熊大道1号 通讯地址:河南省民权县冰熊大道1号 联系电话:0370-8506036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股份 法院裁定日期:2007年4月11日 特别提示 (一)报告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报告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河南冰熊保鲜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河南冰熊保鲜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股份减少是由于股权被拍卖形成的。 (五)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转让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本报告中下列用语具有如下涵义: 1、ST冰熊:指河南冰熊保鲜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冰熊集团、本公司:指河南冰熊集团有限公司 3、海南易方达:指买受人海南易方达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4、元:指人民币元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冰熊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河南省民权县冰熊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李玉民 注册资本:人民币16,537万元 注册号码:4100001000251 企业代码:16995406-1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冷藏车、保温车、厢式货车、运钞车(限分支机构经营),冷柜,空调,冰粒机,印刷机械的销售及售后服务(以上范围按国家有关规定)。 经营期限:长期 税务登记证号码:411400169954061 通讯方式:0370-850603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介绍 李玉民 董事长、总经理 中国国籍 马德伟 董事、副总经理 中国国籍 以上人员均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三)冰熊集团在股权拍卖前持有ST冰熊国有限售流通股共1,916万股,无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冰熊集团于近日收到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5)豫法执字第27-2号民事裁定书,因商丘市因商丘市融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河南冰熊集团有限公司一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河南拍卖行对冰熊集团所持有的ST冰熊国有股(限售流通股)1858万股股份进行公开拍卖,海南易方达拍得该股权。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将冰熊集团持有的ST冰熊国有股1858万股过户至海南易方达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名下。 本次股权变动后,冰熊集团所持有ST冰熊的国有限售流通股股份为58万股,占ST冰熊股份总数的0.45%。 三、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此股权被拍卖之日前六个月内,冰熊集团未进行其他买卖ST冰熊股份的行为,冰熊集团高管人员也无此类行为。 四、其他重要事项 无其他重要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冰熊集团营业执照; 2、河南拍卖行成交确认书; 3、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5)豫法执字第27-2号民事裁定书。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定代表人 (或者主要负责人) 签字: 盖章:河南冰熊集团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二○○七年五月二十九日 河南冰熊保鲜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河南冰熊保鲜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股票简称:ST冰熊 股票代码:600753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海南易方达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住 所:海口市国贸大道中衡大厦209房 通讯地址:海口市国贸大道中衡大厦209房 联系电话:0551-3672210,3672265 联系 人:孙先生,张先生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股份(法院裁决国有股拍卖转让) 签署日期:二○○七年五月二十九日 特别提示 (一)报告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报告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河南冰熊保鲜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河南冰熊保鲜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股份增加是由于股权拍卖形成的。 (五)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人提供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中的含义如下: ST冰熊:河南冰熊保鲜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易方达:海南易方达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冰熊集团:河南冰熊集团有限公司 元:指人民币元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海南易方达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海口市国贸大道中衡大厦209房 法定代表人:赖柏年 注册资本:2500万元 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码:460001010247 企业代码:75438869-7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企业委托资产管理、受托理财、投资咨询,上市公司、企业并购、资产重组方案设计及咨询服务,国内贸易、经济信息咨询。(凡需行政许可的项目凭许可证经营)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1、目前, 海南易方达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的股份持有人、股份控制人及各层之间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夏登文 90%2250万 深圳市鑫泽园投资有限公司 10%250万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基本情况 (四) 海南易方达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无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公司股东、高管人员也无此类行为。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本次拍卖所得股权过户前本公司未持有ST冰熊任何股权;本次拍卖所得股权过户后本公司持有ST冰熊国有限售流通股1858万股,收购资金为自有资金,持股比例为14.52%。 (二)通过竞拍受让股份的情况 2007年1月24日,因商丘市融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河南冰熊集团有限公司一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河南拍卖行对冰熊集团所持有的ST冰熊国家股(限售流通股)1858万股股份进行公开拍卖,本公司参加竞买并获得上述股份。2007年5月25日,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5)豫法执字第27-2号民事裁定书,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将上述股份过户至本公司名下。 第三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海南易方达在提交此报告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ST冰熊挂牌交易股份行为。海南易方达高管人员也无此类行为。 第四节 其他重大事项 本次过户后以上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备查文件 1、海南易方达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海南易方达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律(2005)豫法执字第27-2号民事裁定书。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海南易方达经济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二○○七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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