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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七届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等)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01日 01:54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01证券简称:*ST明星 编号:临2007-22号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第七届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5月31日在公司召开了董事会第七届十二次会议。8名董事及董事代理人全部出席了会议,董事张永福委托秦刚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会成员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陈继辉董事长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07年6月22日召开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编号:临2007-24号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直接用资本公积冲减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费用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 “上市公司承担的股改相关费用会计核算上可直接冲减资本公积” 之规定,同意公司承担的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费用4,655,926.53元将直接用资本公积冲减。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中瑞华恒信事务所为公司200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请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公司200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将提交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工作原因,独立董事李成玉已辞去公司独立董事的职务。经与有关股东协商,四川明珠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刘隆齐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刘隆齐简历见附件1)。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沈迪民、穆良平对上述独立董事辞职、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同意公司独立董事李成玉辞去公司独立董事的职务;同意四川明珠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刘隆齐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方式、程序、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见附件2。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深圳市明星综合商社有限公司进行清算的议案》 深圳市明星综合商社有限公司是本公司于2003年9月16日出资1.5亿元与深圳远大经济发展公司发起设立,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由于原大股东深圳市明伦集团采取非法手段,深圳市明星综合商社有限公司违规为深圳市溢时丰实业有限公司、升达实业公司、深圳市银龙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供银行定期存单质押担保往来款项15817.85万元。截止2005年末,被担保人均未按期承兑汇票,上述定期存款已被银行全部扣除。公司已将上述三企业作为被告,向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法院已查封深圳市明伦集团及关联企业部分资产,但由于不能全额抵偿上述三家单位所欠款项,公司于2005年采用个别认定法计提了80%的减值准备12654.28万元,2006年计提了减值准备4665.93万元。鉴于深圳市明星已无资金和实力再开展业务,无法持续经营,公司拟于启动深圳市明星综合商社有限公司的清算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将提交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0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本公司预计向四川省电力公司遂宁公司趸购的3.3亿千瓦时电能。期间,四川省电力公司同意购买本公司组织的剩余上网电量1200万千瓦时。 公司200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电力生产经营中的电力采购和电力销售,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四川省电力公司遂宁公司是四川省公司电力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省电力公司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四款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陈继辉、王晞、王转业、邱永志按规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编号:临2007-23号 此议案将提交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防范大股东损害公司利益、防止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对明伦集团入主公司期间,由于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对公司造成的巨大影响进行认真的分析和反思,提出防范大股东损害公司利益、防止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措施。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修订的《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滨河自来水厂地块开发方案的议案》 滨河水厂已于2004年4月停产。为盘活闲置资产,董事会同意启动滨河自来水厂土地开发工作,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推进有关工作,加快该地块开发的顺利实施。开发方案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00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1:刘隆齐简历见 刘隆齐,女,64岁。中共常员,大学文化,高级会计师。 1965年在四川电力局参加工作 1984年-1990年 四川省电力公司财务处副处长 1990年-1998年 四川省电力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处处长 1998年至今 退休 附件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四川明珠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刘隆齐为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四川明珠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九日于射洪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刘隆齐,作为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刘隆齐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九日于成都 证券代码:600101证券简称:*ST明星 编号:临2007-23号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0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本公司预计向四川省电力公司遂宁公司趸购的3.3亿千瓦时电能。期间,四川省电力公司同意购买本公司组织的剩余上网电量1200万千瓦时。 ● 关联人回避事宜: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按照有关证券法律、法规之规定,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陈继辉、王晞、王转业、邱永志按规定回避表决。 ●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本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电力生产经营中的电力采购和电力销售,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有助于公司电网的电力电量平衡,缓解供需矛盾,维护本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对全体股东公平、合理,能够保护广大股东的利益。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本公司计划向四川省电力公司遂宁公司趸购的3.3亿千瓦时电能。期间,四川省电力公司遂宁公司同意购买本公司组织的剩余上网电量1200万千瓦时。 四川省电力公司遂宁公司是四川省公司电力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省电力公司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四款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四川省电力公司遂宁公司,注册地:遂宁市明月路370号,负责人:王晞,经济性质:国有经济。经营范围:电力销售;电力工程项目的论证;电力设备安装、调试、验收;电网运行管理和调度。 三、关联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与四川省电力公司之间关联交易的标的为: 1、2007年1月1日00:00至2007年12月31日24:00期间,公司计划向四川省电力公司遂宁公司趸购的3.3亿千瓦时电能。 2、2007年1月1日00:00至2007年12月31日24:00期间,四川省电力公司同意购买公司组织的剩余上网电量1200万千瓦时。 以上交易额是公司预计的数据,具体交易额需根据本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进行调整。 (二)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1、趸购交易价格 本公司向四川省电力公司遂宁公司购买电力的价格根据国家电价政策和政府物价管理部门确定的价格执行,并执行丰枯峰谷电价浮动。 2、公司余电销售交易价格 公司上网销售给四川省电力公司的剩余电量,经协商执行协议电价0.09元/KWh(含税价) 如遇国家电价政策调整作相应变动和调整。 (三)结算方式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实行当月结算、次月付费的结算方式:每月25日前以上月的结算电量为依据,结算上月的电费。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本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与四川省电力公司遂宁公司产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是因为自身发电能力受涪江来水丰、枯季节及装机所限,无法满足供区内用户购电需求,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的特点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200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电力生产经营中的电力采购和电力销售,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本次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对全体股东公平、合理,能够保护广大股东的利益,该项关联交易表决均在关联方回避的情况下进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内容和条款,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五、审议程序 1、公司董事会第七届十二次会议于2007年5月31日召开,参加表决的4名非关联董事全部同意了上述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按照有关证券法律、法规之规定,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陈继辉、王晞、王转业、邱永志按规定回避表决。 2、本公司独立董事对200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调查、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第七届十二次会议审议。 3、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的200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电力生产经营中的电力采购和电力销售,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有助于公司电网的电力电量平衡。公司与关联方的电力采购和电力销售价格均根据物价管理部门确定的价格执行,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客观合理,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关联董事也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穆良平、沈迪民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预计的200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电力生产经营中的电力采购和电力销售,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有助于公司电网的电力电量平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与关联方的电力采购和电力销售价格均根据物价管理部门确定的价格执行,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客观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按照有关证券法律、法规之规定,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陈继辉、王晞、王转业、邱永志按规定回避表决。表决结果:4票同意,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交易尚须经过本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以及经董事签字的会议记录;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及经监事签字的会议记录;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101证券简称:*ST明星 编号:临2007-24号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公司定于2007年6月22日召开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07年6月22日上午9时 2、地点:四川省遂宁市明月路88号,明星康年大酒店27楼会议室 二、会议方式:现场召开 三、会议拟审议的议题 1、审议公司董事会2006年度工作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审议公司监事会2006年度工作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审议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4、审议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详见2007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的《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临2007-15号>》); 5、审议增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详见《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七届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07-22号>》); 6、审议公司向四川省电力公司购、售电力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临2007-23号>》); 7、审议对深圳市明星综合商社进行清算的议案(详见《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七届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07-22号>》); 8、审议续聘中瑞华恒信事务所为公司200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详见《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七届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07-22号>》); 9、听取独立董事2006年度述职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参加会议人员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2、截止2007年6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合法委托代理人。 (五)股东登记 符合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于2007年6月18日至21日到四川省遂宁市明月路88号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也可通过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1、以信函方式登记的股东 邮寄地址:四川省遂宁市明月路88号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编:629000 2、以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 联系人:王全、张春燕; 联系电话:0825-2210017传真:0825-2210089 (六)注意事项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个人股东登记信函或传真中需写明: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帐户、通信地址及邮政编码;本人授权他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的,还需写明: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及邮政编码(见附件)。 3、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4、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请股东在与会前仔细阅读。 特此公告 附:授权委托书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授权委托书 一、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二、表决具体指示如下: 1、审议公司董事会2006年度工作报告;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2、审议公司监事会2006年度工作报告;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3、审议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4、审议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5、审议调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6、审议公司向四川省电力公司购、售电力关联交易的议案;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7、审议对深圳市明星综合商社进行清算的议案;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8、关于续聘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号码: 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7年 月日委托人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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