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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6日 02:2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02股票简称:广电电子编号:临2007-012

  900901上电B股

  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正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5月25日在上海市良安大饭店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表共计65人,代表股份332,687,2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1998 %,其中B股股东12人,代表股份2,914,169股,占公司B股股份总数的1.0927%,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大会由公司董事长顾忠惠先生主持并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332,177,656股,占到会可表决股份总数的99.8468 %,其中B股股数2,568,600股,占到会B股股份总数的88.1418%;

  本议案反对票0股,占到会可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B股股数0股,占到会B股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弃权票509,588股,占到会可表决股份总数的0.1532%,其中B股股数345,569股,占到会B股股份总数的11.8582%。

  参加表决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数为320,674,762股,全票同意。

  二、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332,074,656股,占到会可表决股份总数的99.8159 %,其中B股股数2,568,600股,占到会B股股份总数的88.1418%;

  本议案反对票0股,占到会可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B股股数0股,占到会B股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弃权票612,588股,占到会可表决股份总数的0.1841%,其中B股股数345,569股,占到会B股股份总数的11.8582%。

  参加表决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数为320,674,762股,全票同意。

  三、公司2006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332,177,656股,占到会可表决股份总数的99.8468 %,其中B股股数2,568,600股,占到会B股股份总数的88.1418%;

  本议案反对票0股,占到会可表决股份总数的0 %,其中B股股数0股,占到会B股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弃权票509,588股,占到会可表决股份总数的0.1532%,其中B股股数345,569股,占到会B股股份总数的11.8582%。

  参加表决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数为320,674,762股,全票同意。

  四、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同时授权公司办理政府相关部门变更登记等手续;

  本议案同意票332,562,513股,占到会可表决股份总数的99.9625 %,其中B股股数2,831,950股,占到会B股股份总数的97.1786%;

  本议案反对票0股,占到会可表决股份总数的0%,其中B股股数0股,占到会B股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弃权票124,731股,占到会可表决股份总数的0.0375%,其中B股股数82,219股,占到会B股股份总数的2.8214%。

  参加表决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数为320,674,762股,全票同意。

  公司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18,646,431.5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84,165,669.56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02,812,101.13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962,415.22元,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409,212.19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8,440,473.72元,提取任意盈余公积33,506.45元,减上年利润分配18,544,554.66元,年末未分配利润179,862,412.61元。

  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为:基于公司项目投资的需要,公司不进行现金分配,而以2006年末公司总股本1,066,311,893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股。转增前资本公积为116,490万元,本次转增额10,663万元,转增后资本公积余额105,827万元。

  五、选举张增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332,251,922股,占到会可表决股份总数的99.8691%,其中B股股数2,831,950股,占到会B股股份总数的97.1786%;

  本议案反对票310,591股,占到会可表决股份总数的0.0934%,其中B股股数0股,占到会B股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弃权票124,731股,占到会可表决股份总数的0.0375%,其中B股股数82,219股,占到会B股股份总数的2.8214%。

  参加表决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数为320,674,762股,全票同意。

  六、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浩华香港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332,338,006股,占到会可表决股份总数的99.8950%,其中B股股数2,831,950股,占到会B股股份总数的97.1786%;

  本议案反对票103,000股,占到会可表决股份总数的0.0310%,其中B股股数0股,占到会B股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弃权票246,238股,占到会可表决股份总数的0.0740%,其中B股股数82,219股,占到会B股股份总数的2.8214%。

  参加表决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数为320,674,762股,全票同意。

  七、关于公司200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包括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同意票11,605,744股,占到会可表决股份总数的96.6140%,其中B股股数2,774,450股,占到会B股股份总数的95.2055%;

  本议案反对票57,500股,占到会可表决股份总数的0.4787%,其中B股股数57,500股,占到会B股股份总数的1.9731%;

  本议案弃权票349,238股,占到会可表决股份总数的2.9073%,其中B股股数82,219股,占到会B股股份总数的2.8214%。

  八、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广电富士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332,376,506股,占到会可表决股份总数的99.9066%,其中B股股数2,774,450股,占到会B股股份总数的95.2055%;

  本议案反对票57,500股,占到会可表决股份总数的0.0173%,其中B股股数57,500股,占到会B股股份总数的1.9731%;

  本议案弃权票253,238股,占到会可表决股份总数的0.0761%,其中B股股数82,219股,占到会B股股份总数的2.8214%。

  参加表决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数为320,674,762股,全票同意。

  九、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时授权公司办理政府相关部门变更登记等手续;(本议案为特别决议)

  本议案同意票332,338,006股,占到会可表决股份总数的99.8950%,其中B股股数2,831,950股,占到会B股股份总数的97.1786%;

  本议案反对票103,000股,占到会可表决股份总数的0.0310%,其中B股股数0股,占到会B股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弃权票246,238股,占到会可表决股份总数的0.0740%,其中B股股数82,219股,占到会B股股份总数的2.8214%。

  参加表决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数为320,674,762股,全票同意。

  根据公司经营范围业务的要求,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将公司《章程》原“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生产销售真空电子器件及其应用产品、配件、基础材料和生产线设备(国家限制、禁止类及有特殊规定的产品除外)。”

  修改为:“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生产销售真空电子器件及其应用产品、配件、基础材料和生产线设备(国家限制、禁止类及有特殊规定的产品除外),经营性租赁业务。”

  十、选举徐民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332,200,245股,占到会可表决股份总数的99.8536%,其中B股股数2,831,950股,占到会B股股份总数的97.1786%;

  本议案反对票226,542股,占到会可表决股份总数的0.0681%,其中B股股数0股,占到会B股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弃权票260,457股,占到会可表决股份总数的0.0783%,其中B股股数82,219股,占到会B股股份总数的2.8214%。

  参加表决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数为320,674,762股,全票同意。

  十一、关于公司与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互为对方向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贰亿元人民币提供对等信用保证的议案。(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包括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同意票11,657,067股,占到会可表决股份总数的97.0413%,其中B股股数2,774,450股,占到会B股股份总数的95.2055%;

  本议案反对票59,500股,占到会可表决股份总数的0.4953%,其中B股股数57,500股,占到会B股股份总数的1.9731%;

  本议案弃权票295,915股,占到会可表决股份总数的2.4634%,其中B股股数82,219股,占到会B股股份总数的2.8214%。

  本次股东大会经上海上正律师事务所徐国荣律师和刘阳芳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临时提案的提出、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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