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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远东证券有限公司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5日 05:34 中国证券报

  

上海远东证券有限公司

  二00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对证券行业实施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以下简称"第三方存管")工作的具体部署和要求,我公司自2007年5月24日起开始分步实施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为充分保障投资者利益,保证客户证券交易、资金进出的正常运行,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是为落实《证券法》和监管要求而在证券全行业限时实施的一项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制度改革。

  二、第三方存管实施后,客户证券交易操作方式不变,资金存取只能通过银证转帐方式进行。客户在我公司存放的交易结算资金可以通过存管银行提供的查询渠道进行另路查询。

  三、实施第三方存管是为了更好地提高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的安全性,防范系统风险,维护证券市场稳定,保护投资者利益。

  四、为实施第三方存管,我公司将与多家银行合作开展第三方存管业务。客户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自主选择一家与我公司合作的存管银行,签署第三方存管协议,开通第三方存管。

  五、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实施第三方存管的前提是:客户账户真实、准确、完整且资产权属清晰。客户应根据我公司的账户清理公告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账户规范手续。

  六、实施第三方存管以《证券法》为法律依据,乃一项法定的义务。客户须在我公司规定的期限内至有关营业部办理第三方存管的有关手续。我公司将依法采用批量转换等方式将客户帐户纳入第三方存管系统。具体转换条件、转换方案、转换时间以我公司与有关银行的转换公告为准。

  对于逾期未办理第三方存管有关手续的客户,我公司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和开户协议的约定限制其办理相关业务而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七、有关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的相关情况,投资者可通过我公司网站www.ydstock.com查询,或咨询总部021-58788888-223及各营业部咨询电话。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公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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