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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4日 07:04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5月23日(星期三)上午10:00

  2、召开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曲江韶钢办公楼北楼五楼大型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余子权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经过半数董事推荐董事、总经理刘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代理人)39人、代表股份60567.2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16 %。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60567.2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60567.18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60567.20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60567.2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06年度共实现净利润416,727,653.1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658,042,461.89元,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074,770,114.99元,减提取10%的公积金42,178,663.72元,本次实际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032,591,451.27元。拟以公司2006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34,112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0.5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67,056,000.00元,余额1,965,535,451.27元滚存至下年度。

  表决情况:

  同意60567.2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报。

  表决情况:

  同意60567.2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60567.2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

  表决结果: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2006年度报告书》。

  表决情况:

  同意60567.24万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

  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扬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竞蓬、卢力雄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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