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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发展调高股改对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4日 04:09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深发展调高股改对价

  在原方案基础上每10股加派0.5份认股权证,存续期与行权价也有调整

  证券时报记者 唐晓

  本报讯 在深发展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近一周后,备受关注的深发展最终股改方案今日出炉。修改后的方案中,权证部分每10股增加派发0.5份存续期为6个月的认股权证,同时还将原先方案设计的存续期为9个月的认股权证期限延长至12个月,并将认股权证的行权价从19.89元降低到19元。

  修改后的方案基本维持对价不变,即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定向派发1股红股,相当于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直接送股,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得0.257股的对价,非流通股股东每10股送出0.675股;增加了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定向派送现金1268.43万元,用于流通股股东缴纳因公司派送红股产生的相应税款。

  此前方案中派发认股权证的安排为,按每10股分别派发存续期为6个月的0.5份权证和存续期为9个月的0.5份权证。此次修改后方案按每10股分别发行存续期为6个月的1份权证和12个月的0.5份权证,即每10股可认购1.5股新股派发认股权证,权证数量较初案增加50%。行权价则从19.89元降至19元。行权期仍为各期权证到期前一个月内。

  业内人士指出,这一调整将使流通股所获权证增加50%,即约达2.3亿多份,以股改前收盘价计算的权证市场价值,也因此而增加七成至约19亿元。

  据悉,在深发展非流通股与流通股股东的沟通的过程中,流通股股东普遍提出希望增加认股权证发行数量,有的提出了每10股派发2份认股权证,最高有股东提出每10股派发9份认股权证的要求。而按照相关规定,行权后,配股数不得超过配股权总股本的30%。相当于按照1:1的比例行权,即每10股派发不能超过3份认股权证。

  同时,由于认股权证作为一种再融资方式,过多派发将给公司带来融资压力,给流通股股东带来资金压力,并且可能将过度摊薄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盈利。在考虑各方面因素后,深发展最终确定,在定向派发红股后,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认购1.5股新股派发认股权证,行权价从19.89元降低至19元。

  由于此次方案的对价水平较第一次股改已有大幅提高,并且派发相当数量的认股权证顺应了流通股股东的要求。有专家测算,该方案流通股股东实际获得的价值相当于50多亿元,对于深发展这样一家流通股股东持股比例高达70%以上的公司而言对价已经不低。因此,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此次股改方案获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没有问题”。

  值得留意的是,深发展一季报显示,深发展目前的流通股股东集中度大大提高,QFII加仓明显,前10大流通股股东中QFII的合计持股比例较去年底增加了120%。有统计显示,深发展的股东中,QFII的持股数占总股本的7%,为目前上市银行(不包括新近上市的交行和中信银行)中QFII持股比例最高者。据了解,在深发展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的沟通过程中,大部分机构表示将投赞成票,只有极少数表示将开会讨论是否投赞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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