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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3日 05:35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07年6月8日(星期五)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007年6月8日上午9:30(会期半天)。 2、会议地点:东莞市东城区莞樟大道55号本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股权转让协议书》 2、《债权转让协议书》 3、《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4、《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上述第1、2项议案为本公司受让东莞市公路桥梁开发建设总公司持有的虎门大桥有限公司的10%的股权及相关债权,有关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07年3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07-007);上述第3、4项议案的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07年5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拟设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第四届监事会拟设监事3名,本次董事、监事候选人分别为7名和3名,实行等额选举,候选人的详细情况请见相关公告。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还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在审议上述第3、第4项议案将采用累积投票制。 三、会议出席对象 1、2007年6月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授权委托人;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管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法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身份证及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授权代理人代理还须持有个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地点:本公司董秘办 3、登记时间:2007年6月4日至2007年6月5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五、其他 费用安排: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联 系 人:张先生 黄先生 联系电话:0769-22083321、22083320 传真:0769-22083320 特此公告 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5月23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回执 截止2007年6月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本单位(本人)持有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拟参加贵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名称: 股东账户: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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