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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2日 05:20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恒星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07 年5 月11 日以传真、专人送达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07 年5月19日(星期六)下午3: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董事九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谢保军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特别规定》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巩义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巩义支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公司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巩义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巩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相关公告详见2007年5月2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河南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五月二十一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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