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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9日 05:32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未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未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5月18日上午9:30在上海市张杨路1458号浦东新区源深体育发展中心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5人,代表股份237,812,864股,占公司总股本53.0991%,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程光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参加表决的总股份数为:237,812,864股,意见如下: 代表股份数(股) 占参加表决总股份数的比例(%) 同意 237,791,935 99.9912 反对 11,385 0.0048 弃权 9,544 0.0040 (二)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37,812,864股,意见如下: 代表股份数(股) 占参加表决总股份数的比例(%) 同意 237,791,935 99.9912 反对 11,385 0.0048 弃权 9,544 0.0040 (三)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37,812,864股,意见如下: 代表股份数(股) 占参加表决总股份数的比例(%) 同意 237,615,205 99.9169 反对 37,385 0.0157 弃权 160,274 0.0674 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06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4,370.37万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从中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计1,437.04万元,尚余12,933.33万元,加上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17,647.87万元,本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0,581.20万元。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06年年末总股本447,865,9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共计送出6717.99万元,结余未分配利润23,863.21万元转至下一年度。 本年度无资本公积转增。 (四)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37,812,864股,意见如下: 代表股份数(股) 占参加表决总股份数的比例(%) 同意 237,791,935 99.9912 反对 11,385 0.0048 弃权 9,544 0.0040 (五)审议通过公司200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37,812,864股,意见如下: 代表股份数(股) 占参加表决总股份数的比例(%) 同意 237,641,205 99.9278 反对 11,385 0.0048 弃权 160,274 0.0674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37,812,864股,意见如下: 代表股份数(股) 占参加表决总股份数的比例(%) 同意 237,791,935 99.9912 反对 11,385 0.0048 弃权 9,544 0.0040 2007年度公司续聘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给予其2006年度审计工作报酬为40万元,并授权董事会依照相关规定决定其2007年度审计工作报酬。 (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变动的议案; 参加表决的股数为:237,812,864股,意见如下: 代表股份数(股) 占参加表决总股份数的比例(%) 同意 237,791,935 99.9912 反对 11,385 0.0048 弃权 9,544 0.0040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谢宗宣先生因工作变动提出辞职,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会议选举郑志南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除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外,本次会议还听取了《公司200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方杰律师予以法律见证,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的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万业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5月18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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