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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外扣法”在旗下基金转换业务中适用的补充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9日 05:32 中国证券报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开放式基金统一采用“外扣法”计算认(申)购费用及认(申)购份额,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07年5月15日发布了《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兴业可转债混合型基金和兴业全球视野股票型基金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自2007年5月18日起采用“外扣法”对旗下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兴业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费用和申购份额计算方法进行调整。 经调整后,在收取前端申购费用的情况下,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转换补差费用、转换转入份额计算公式统一确定为: 转换入金额=B×C×(1-D) /(1+G) [ 若转出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转换入金额=B×C×(1-D) /(1+G)+F ] 转换补差费用=[B×C×(1-D) /(1+G)]×G 转换入份额=转换入金额 / E 其中,B为转出的基金份额; C为转出基金在转换申请日的基金份额净值;D为转出基金的对应赎回费率,G为对应的申购补差费率; E为转入基金在转换申请日的基金份额净值;F为转出的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结转的累计未付收益(仅限转出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 敬请投资者留意相关公告。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678-0099(免长话费)、021-38714536,或登陆网站www.xyfunds.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5月19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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