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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9日 05:32 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48证券简称:长春一东编号:2007-10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5月18日上午9:00时在公司本部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4人,代表股份85,666,9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53%。公司董事长姜成颜因公出差缺席会议,公司副董事长于中赤因参加吉林省党代会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参会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郝永德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票85,666,9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2、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85,666,9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3、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85,666,9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4、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票85,666,9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5、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同意票85,666,9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6、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万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我公司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8,127,596.25元(合并数),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66,849.04元,2006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7,260,747.21元。公司尚有以前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26,345,386.87元(已扣除2005年度分配现金股利),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3,606,134.08元。

  2006年度利润分配以派送现金红利方式进行:以2006年底总股本141,516,45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7元(含税),共分配6,651,273.15元,其余可分配利润26,954,860.93 元,结转下年度。

  公司2006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票85,666,9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2006年度公司聘任万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财务审计工作,根据该所工作质量,公司拟继续聘任该所担任2007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年度审计费为20万元。

  同意票85,666,9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吉林吉人卓识律师事务所于淑贤律师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为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2、吉林吉人卓识律师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七年五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148证券简称:长春一东公告编号:2007-11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二十次董事会议于2007年5月18日在公司本部三楼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07年5月8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到会董事7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姜成颜因公出差缺席会议,公司副董事长于中赤因参加吉林省党代会缺席会议公司监事列席会议。

  公司董事长姜成颜因公出差缺席会议,公司副董事长于中赤参加吉林省党代会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郝永德主持。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修订后的《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引》,公司对原有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修订,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0七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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