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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完成股份过户的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8日 05:31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股东徐传化、徐冠巨、徐观宝于2007年3月23日签订了《传化集团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书》,并终止了于2006年8月8日签订的《传化集团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书》。 根据增资协议,股东徐传化、徐冠巨、徐观宝以其分别持有的传化股份14,025,000 股、6,268,750股、3,612,500股,合计23,906,250股股份,向传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化集团”) 增资。传化集团原持有本公司7,650,000股法人股。本次增资完成后,传化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31,556,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30%,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徐传化先生不再为本公司股东,徐冠巨先生仍为本公司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18,806,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67%,徐观宝先生仍为本公司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10,83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03%。本次股份增资完成后,本公司的总股本未发生变化,徐传化父子增资的23,906,250股股份的性质从境内自然人股变更为其他境内法人股。 本次增资事宜的相关公告刊登于2007 年3日27 日的《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 上述股份转让已于2007 年5月1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 年5月18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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