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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8日 05:31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中《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议案》为修改提案;

  3、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5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名,代表股份127,862,881股,占公司总股本 227,404,800股的56.23%,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赵大鹏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06年年度报告

  同意127,862,881票,反对0 票, 弃权 0 票,

  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 %;

  (二)公司200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127,862,881票,反对0 票, 弃权 0 票,

  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 %;

  (三)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同意127,862,881票,反对0 票, 弃权 0 票,

  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 %;

  经中和正信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20,867,028.31元,2006年实现净利润55,153,651.14元,其他转入112,421.1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707,470.67元后,2006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0,425,629.89元。

  公司于2007年2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卫星200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公司2006年度利润不分配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经测算,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对2006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进行追溯调整后,2006年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896,960.78元。

  2007年4月2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国卫星2006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2006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27,404,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修改后2006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共计分配利润11,370,240元,当年剩余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四)公司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27,862,881票,反对0 票, 弃权 0 票,

  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 %;

  (五)公司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27,862,881票,反对0 票, 弃权 0 票,

  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 %;

  (六)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航天东方红卫星有限公司2007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11,886,433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回避 115,976,448 票,

  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

  (七)关于向航天科技财务公司申请壹亿元人民币免担保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11,886,433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回避 115,976,448 票,

  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

  (八)关于公司2007年在航天科技财务公司存款的议案

  同意11,886,433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回避 115,976,448 票,

  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

  (九)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27,862,881票,反对0 票, 弃权 0 票,

  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 %;

  (十)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127,862,881票,反对0 票, 弃权 0 票,

  同意票数占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 %;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同意,其中《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票同意;《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航天东方红卫星有限公司2007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向航天科技财务公司申请壹亿元人民币免担保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2007年在航天科技财务公司存款的议案》为关联交易,按规定关联股东(中国航天科技集团第五研究院)回避了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金杜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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