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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8日 05:28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06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07年4月27日发出通知,于2007年5月17日10:00至11: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数82,39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16,000万股的51.50%。本次股东大会出席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周海昌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全体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采取逐项审议、集中表决、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12项普通决议和1项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特别决议: 一、以同意票82392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审议通过了《200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以同意票82392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以同意票82392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以同意票82392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财务决算》。 五、以同意票82392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审议通过了《200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六、以同意票82392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审议通过了《关于200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七、以同意票82392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审议通过了《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八、以同意票82392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向金融机构融资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九、以同意票82392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审议通过了《为全资子公司广州市国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增加流动资金担保的议案》。 十、以同意票82392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审议通过了《继续为全资子公司国光电器(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十一、以同意票82392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审议通过了《为控股子公司梧州恒声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十二、以同意票82392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审议通过了《为受托管理企业广东国光电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十三、以同意票82392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审议通过了特别决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已于2007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或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上公告。 本次会议并听取了独立董事作2006年度述职报告。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陈利民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备查文件: 1、出席会议股东签名册; 2、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5月18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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