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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财政部驻湖南专员办《关于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的通知》的公告(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8日 02:20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ST花炮证券代码:600599编号:临2007-013

  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政部驻湖南专员办《关于湖南

  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结论和处理决定的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财政部关于开展2006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的通知》(财监[2006]18号),财政部驻湖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派员于2006年6月20日至9月11日对我公司本部及下属8家子公司200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对重大问题延伸到以前年度。经检查,公司违规事项主要涉及会计核算、会计基础性工作、虚假会计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的违规使用以及关联方交易未披露等方面的内容,针对上述违规事项,财政部驻湖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我公司下发了《关于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的通知》(财驻湘监[2006]64号),对我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处罚,现将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通知进行公告,具体内容见附件。

  特此公告。

  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

  财政部驻湖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关于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会计

  信息质量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的通知

  财驻湘监[2006]64号

  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财政部关于开展2006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的通知》(财监[2006]18号),我办派员于2006年6月20日至9月11日对你公司本部及下属8家子公司200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对重大问题延伸到以前年度。现将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通知如下:

  一、主要违规事实

  (一)会计核算方面

  1、虚列、多列业务收入29609. 5万元

  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炮公司)2005年多列2002年的租金收入40万元。

  花炮公司将代理业务代收资金19798. 74万元列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中:2001年为2955. 95万元,2002年为2957. 07万元,2003年为6708. 2万元,2 004年为3016. 59万元,2005年为4160. 93万元。

  花炮公司2005年3月为粉饰季报和半年报,虚列主营业务收入和应收账款1347. 05万元,虚列主营业务成本并虚减存货588万元。8月份进行账务调整更正了虚列的应收账款和虚减的存货,但虚列的主营业务收入1347. 05万元,虚列的主营业务成本588万元仍未更正。

  花炮公司的业务十二部实际为广州攀达国际投资公司所有,花炮公司2004年违规将业务十二部纳入会计核算范围,虚列业务十二部收入7626. 5万元,成本7159. 51万元。

  花炮公司2002年收到账外全资子公司湖南淮联纸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联公司)转来财政补贴款198. 16万元虚列业务收入。

  浏阳泰腾烟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腾公司)2005年多列2004年的主营业务收入370. 44万元,主营业务成本268. 94万元。

  浏阳花炮文化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炮文化城)2005年多列2004年土地销售收入228. 61万元,主营业务成本 51.69万元。

  2、隐瞒、少计业务收入13187.39万元

  花炮公司2005年少计承包收入2. 5万元。

  花炮公司少计租金收入191. 45万元。其中:少计2005年7月至12月广州房屋租金0. 6万元;少计2002年至2005年大瑶仓库租金59. 8万元;少计2004年下半年和2005年1-12月岳阳房产的租金16万元;少计2003年至2005年长沙房产的租金115. 05万元。

  花炮文化城2005年少计土地销售收入12113. 83万元。其中:销售给应善明的土地,少计销售收入2113. 83万元,少列销售成本1217. 84万元;销售给湖南大通公司的土地,少计销售收入10000万元,少列销售成本7643. 67万元。

  泰腾公司2005年少计销售收入369. 6万元。2005年该公司出口销售一批烟花应列未列收入369. 6万元,应列未列成本250. 21万元。

  浏花君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安房地产)2005年少计补充销售合同中注明的土地销售收入50万元。

  华腾烟花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腾公司)2005年与关联方的子公司天水浏阳花炮销售有限公司(45%股权)、无锡新星烟花贸易有限公司(承包经营,100%股权)发生交易少计主营业务收入460. 01万元,少列主营业务成本383. 34万元。

  3、少计补贴收入1072. 78万元

  花炮公司2004年取得的出口退税贴息27 . 78万元,未计入补贴收入,将其直接冲减财务费用。

  花炮文化城2005年少计补贴收入1045万元。其中:少计浏阳财政返还的土地出让金370万元,将其直接冲减费用;少计财政补贴款675万元,挂暂收款。

  4、账外账隐瞒收入2710. 19万元

  2000-2005年,花炮公司通过账外全资子公司浏阳市大型焰火燃放公司(下称焰火公司)隐瞒各项收入1539. 16万元。其中:补贴收入1216. 83万元,利息收入2. 56万元,投资收益68. 92万元,其他收入250. 81万元。

  1999-2005年,花炮公司通过账外全资子公司淮联公司隐瞒各项收入1168. 41万元。其中:补贴收入556. 78万元,利息收入588. 16万元,投资收益23. 47万元。

  华腾公司2005年隐瞒账外资产清理收入2. 62万元。

  5、虚列、多列投资损失482. 38万元

  花炮公司2005年无依据多列对湖南美华烟花有限公司投资损失60万元。

  花炮公司2005年多列2004年转让湖南浏阳花炮阻燃新材料开发有限公司81. 13%的股份发生的投资损失364. 98万元,且无依据多列投资损失37. 98万元。

  花炮公司2005年超投资比例承担浏花烟花有限公司下属 二厂的亏损,多列投资损失57.4万元。

  6、不列、少列投资损失24. 41万元

  花炮公司2004年少列浏阳市对外贸易包装有限公司投资损失24. 41万元,挂应收账款。

  7、虚列、多列期间费用5894. 02万元

  花炮公司2005年多列管理费用--广告费118万元。其中:因未按年度分摊费用导致2005年多列广告费22万元;2005年多列2003年广告费66万元;2005年将营业外支出30万元列入广告费。

  花炮公司2005年期间费用中多列2004年及以前年度各项税收773. 69万元。其中:多列2004年度的印花税12万元,土地使用税5万元,房产税17万元,虚列个人所得税96万元;多列2004年以前年度的企业所得税537. 69万元,营业税50万元,城建税50万元,房产税1. 65万元,土地使用税0. 8 6万元,印花税3. 4 9万元。

  花炮公司在2005年管理费用中多列营业外支出180万元。其中:2005年赞助浏阳市公安局集里派出所2万元;赞助浏阳市政法委员会5万元;2000年通过美华公司赞助浏阳市财政局173万元。

  花炮公司在2005年管理费用--其他中多列工资性支出及福利费9. 64万元。其中:列支红包及奖金共7. 74万元,列支团拜会相关费用1. 9万元。

  花炮公司多列以前年度奖金1859. 13万元。其中:在2005年管理费用中列支2004年应列未列的年终奖288. 82万元,列支2004年应列未列福利费346. 07万元,在2004年管理费用中列支2003年应列未列年终奖716. 01万元,在2003年营业费用中列支2002年应列未列奖金508. 23万元。

  花炮公司列支以前年度应列未列的管理费用1033. 88万元。其中:在2005年管理费用中列支业务十二部2004年应列未列管理费用215. 93万元,列支2004年应列未列董事津贴、维修电梯等费用25. 64万元,列支业务八部、国际市场部2004年应列未列管理费用90. 23万元,列支2004年应列未列申办驰名商标费用1. 43万元,列支业务三部、九部、十一部2003年应列未列管理费用224. 35万元,列支业务三部2002年应列未列的管理费用189. 68万元,在2004年管理费用中列支2003年应列未列费用146. 41万元,在2003年管理费用中列支2002年应列未列的管理费用140. 21万元。

  花炮公司列支以前年度应列未列的营业费用267. 46万元。其中:在2005年营业费用中列支业务九部、十一部2004年应列未列营业费用248. 52万元,列支业务三部2004年应列未列营业费18. 94万元。

  花炮公司将土地使用权列入其他应收款核算,多计提坏账准备26.28万元。

  花炮公司无依据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321.79万元。其中:虚列湖南浏花金峰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峰纸业)长期投资减值准备313.6万元;将2006年转让泰腾公司的股权转让损失于2005年虚列长期投资减值准备8.19万元。

  花炮公司将2003年发生的办公楼修理费,于2005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多计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29.26万元。

  花炮公司2005年多列管理费用156.1万元。2005年在管理费用中预提解除劳动合同职工奖金及相关福利费用348.32万元,实际发放和使用192.22万元,虚列管理费用156.1万元。

  花炮文化城2005年多计提坏账准备,虚列管理费用124.09万元。

  花炮公司2005年利息收入7.31万元未冲减当年财务费用。

  花炮公司在2005年管理费用中列支以前年度营业外支出43.29万元。其中:多列2003年因经济纠纷败诉被浏阳市人民法院依法执行的37.19万元;多列2004年由新宇土产蓄产公司代扣代缴的无法提供票据的营业税6.1万元。

  花炮公司在2005年管理费用中多列以前年度的货款损失29.63万元。其中:多列2002年无法收回的美国西冲公司货款18.68万元;多列2004年因经济纠纷败诉无法收回的七宝山烟花厂货款10.95万元。

  花炮公司合并2005年会计报表时,虚假计提浏阳花炮南非国际贸易公司(以下简称南非公司)坏账准备,虚列管理145.35万元。

  花炮公司2005年管理费用中虚列包装部因变更会计政策多提的坏账准备171.38万元。

  花炮公司2005年变更会计政策,无充分依据对其他应收款、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虚列管理费用257. 19万元。其中:对凯达公司和安泰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多计提坏账准备27. 2万元;对长利花炮厂、荷花引线厂、永和药厂、三湘公司、弘亿公司,多计提坏账准备90.96%万元;对北美分公司原费用支出挂账,多计提坏账准备60. 09万元;对外贸包装公司少确认投资损失挂账,多计提坏账准备24. 41万元;对浏花烟花有限公司,多计提坏账准备54. 53万元。

  泰腾公司2005年少计汇总收益,少冲减财务费用29.18万元。

  泰腾公司2004年将花炮公司业务三部的经营费用划入,虚列期间费用23. 19万元。

  华腾公司2005年虚列、多列期间费用94. 17万元。其中:无依据列支销售回扣4万元;无依据列支销售手续费6. 12万元;虚列待摊费用57. 05万元;多列2006年的提前终止合同补偿金27万元。

  8、不列、少列期间费用3028. 63万元

  花炮公司2001-2004年在焰火公司、淮联公司列支各项费用共计2147. 57万元。其中:2001年焰火公司列支花炮公司费用716. 47万元;2002年焰火公司列支花炮公司费用480.48万元,淮联公司列支花炮公司贷款利息、营业费用、管理费用、年终奖和福利费共计798. 13万元;2003年淮联公司列支花炮公司奖金及各项费用106. 26万元;2004年焰火公司列支花炮公司费用5. 97万元,淮联公司列支花炮公司委托贷款业务应缴营业税40. 32万元。

  花炮公司少摊销无形资产,少列期间费用13. 15万元。其中:花炮公司2003年购得土地使用权挂往来,2005年少摊期间费用5. 2 6万元,2004年少摊销5. 2 6万元,2003年少摊销2. 6 3万元。

  花炮公司2005年将2003年发生的办公楼修理费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从2003年开始少计提固定资产折旧139. 71万元。其中:2005年少列管理费用50. 3 2万元;2004年少列管理费用58. 93万元;2003年少列管理费用30. 46万元。

  花炮文化城2005年销售土地,应列未列应收账款,并少计提坏账准备542. 08万元。其中:销售土地给应善明,少计应收账款841. 6万元,少计管理费用和坏账准备42. 08万元;销售土地给湖南大通公司,少计应收账款6404万元,少列管理费用和坏账准备500万元。

  花炮公司用以前年度的利息收入直接冲减2005年财务费用42. 92万元。其中:2004年利息收入20. 3万元;2002年元月到2004年12月的利息计入22. 63万元。

  花炮公司用账外收入,直接冲减费用115. 42万元。其中:2004年5月,花炮公司收到淮联公司0. 5 3万元,直接冲减费用;2004年,花炮公司收到淮联公司114. 89万元,直接冲减费用。

  花炮公司用2004年收到财政出口退税贴息27. 78万元,直接冲减财务费用。

  9、虚列、多列业务成本28300.95万元

  花炮公司及下属其他公司因上述虚列、多列业务收入而相应虚列、多列业务成本共计8068. 15万元。

  花炮公司将代理业务成本列入主营业务成本19196. 54万元。其中:2001年为2873. 47万元,2002年为2804. 07万元,2003年为6477. 66万元,2004年为2924. 88万元,2005年为4116. 46万元。

  花炮公司列支以前年度应列未列成本895. 81万元。其中:2003年列支业务三部2002年应列未列主营业务成本157. 95万元;2005年列支业务三部2003年应列未列主营业务成本737. 86万元。

  花炮公司将以前年度应报废的库存商品59. 68万元列入 主营业务成本。其中:2004年列支2002年无法销售积压库存商品4.6万元;2005年列支2001、2002年积压了应报废的库存商品55. 08万元。

  南非公司2005年列支2003年和2004年应列未列的主营业务成本80.77万元。

  10、不列、少列业务成本10390. 87万元

  花炮公司及因上述隐瞒、少计业务收入而相应不列、少列业务成本9495. 06万元。

  花炮公司已经销售的存货未结转成本。其中:2002年少结转业务成本157. 95万元;2003年少结转业务成本737. 86万元。

  11、隐瞒、少计负债933. 37万元

  花炮公司2004年将业务三部的应付账款划转到子公司泰腾公司(花炮公司占51%股份),隐瞒、少计负债211. 23万元。

  花炮文化城2005年少计土地销售收入,导致少计应交税金678. 37万元。其中:销售土地给应善明,少计应交税金118. 37万元;销售土地给湖南大通公司,少计应交税金560万元。

  花炮文化城2004年无依据冲减应付福利费和职工教育经费20. 3 6万元。其中:应付福利费18. 26万元,应付职工教育经费2. 1万元。

  君安房地产2005年少计土地销售收入50万元,少计应交税金2. 8万元。

  华腾公司2005年少计销售收入460. 01万元,少计应交税金20. 61万元。

  (二)会计基础工作方面

  1、会计人员配备不合规

  南非公司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李韩冰,没有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

  焰火公司和燃放公司2001年至2004年的会计和出纳均由周娜一人兼任。

  花炮公司的出纳员从2001年至2005年均兼任下属2个业务部门的会计。

  2、不依法设置会计账薄

  花炮公司上市以来一直未设置库存商品明细账和现金日记账。因不设置库存商品明细账,年未会计人员与仓库保管人员从不对账,成本结转随意性较大,存在人为跨期调节成本, 虚列利润的现象;因不设置现金日记账,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个人领取和使用的现金,使大量现金的收支脱离监督。

  泰腾公司、华腾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未设置库存商品明细账。

  3、未按规定保管会计资料

  花炮公司上市以来,以商业机密为由,所有商品的收购和销售合同及商品运输、验收和出入库单据等财务资料均未作为重要会计资料妥善保管,财务部门登记会计账薄使用自制的收入、成本明细表,无法确认商品的购销单价、品名、规格、数量,无法真实的反映企业的收入、成本、费用。

  4、伪造会计凭证及会计账薄

  花炮公司2002年为虚构利润,将632. 31万元的费用单据从已经装订的凭证中抽出,转移账外另存,同时伪造进货单据及付款单据,将632. 31万元费用伪造为应付浏花公司、银达利出口花炮厂等6家烟花生产厂家的应付账款。

  花炮公司2002年7月0424号凭证伪造银行转账单和银行进账单,虚构银行间转账业务。2002年花炮公司从兴业银行长沙分行(0179)转账6000万元到湖南启明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启明公司)的账户用于委托理财,但花炮公司通过伪造银行票据的方式,在会计账簿上记录为,从兴业银行长沙分行(0179)账户转账6000万元到公司在中国银行浏阳 支行开立的(8211)账户。

  花炮公司2003年12月31日0735号凭证,伪造银行转账单,虚构转账业务。将兴业银行长沙分行代扣代缴的委托贷款营业税40. 32万元,伪造成与淮联公司的往来款。

  南非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设两套会计账薄,以南非当地获得的原始凭证原件做一套账提供给南非当地政府和审计部门,以当地部分原始凭证复印件和国内原始凭证为依据做一套账提供给花炮公司。

  5、未按规定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

  花炮公司2005年4月份111号凭证使用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在管理费用中列支印刷费4. 42万元;2005年7月份21号凭证无依据在管理费用中列支0. 8 3万元;2005年8月份30号凭证在管理费用中白条列支协调关系费3万元。

  花炮公司2002至2003年无依据计提浏阳景泰烟花有限公司应收账款40. 62万元。

  花炮公司2005年12月根据固定资产盘点情况,将“无实物”和“已坏”的汽车3台,以及账面价值为零的电子设备76套,直接冲销了固定资产,未取得任何审批手续。

  6、部分经济事项未进行会计核算

  2001年11月12日燃放公司付淮联公司50万元资金,2001年11月13日收回淮联公司资金50万元未进行会计核算。

  淮联2002年一2003年代收代付安泰公司、凯达公司贷款利息41. 6万元未进行会计核算。

  7、银行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不符

  花炮公司2002年从中信银行先锋支行转账2000万元募集资金到湖南启明公司账户用于委托理财,未在银行账上反映,银行存款日记账与账户对账单不符。

  花炮公司2002年从兴业银行长沙支行转账6000万元募集资金到湖南启明公司账户用于委托理财,未在银行账上反映。银行存款日记账与账户对账单不符。

  (三)会计报表附注的披露方面

  1、关联方交易未披露

  2004年花炮公司与浏阳市有机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机化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花炮公司持有浏阳花炮阻燃材料开发有限公司81. 13%的股份以1500万元的价转让给有机化工。受让方有机化工的董事长熊孝勇为花炮公司的发起人之一,且当时担任花炮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职务。花炮公司未将转让事项作为关联交易进行未披露。

  2、投资未披露

  花炮公司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2001年8月挪用募集资金8000万元借给湖南启明公司委托理财。2003年9月花炮公司与湖南启明公司签订终止委托理财的协议,收回委托理财的本金7000万元,利息985. 76万元。

  3、收入确认所采用的会计政策未披露

  花炮公司自上市以来销售商品的收入,以外汇收汇单金额来确认。业务部门以商业机密为由掌握销售合同、销售清单、出库单,不提供财务部门作账。外国购货方汇款时,业务部门向财务部门提供一份自制的销售明细表。财务部门确认销售收入时,不是依据销售合同金额,而是依据业务部门的销售明细表和内部商业发票。花炮公司未将上述收入确认方式进行披露。

  4、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所采用的方法未披露

  花炮公司存货的购进只有销货单位开具的发票,无具体标明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的销货清单,无本公司的入库验收单,无实物保管账,无商品购、销、存明细账。平时进行成本核算时,由财务人员估计一定比例结转主营业务成本,年底再根据期末存货及本期购进倒挤销售成本,即:当期销售成本=期初存货+本期购进一期末存货。花炮公司未将上述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所采用的方法披露。

  (四)其他问题

  1、少缴税收

  (1)增值税

  华腾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2005年少计收入460. 01万 元,未计提增值税及各项税费20. 61万元。

  (2)营业税

  花炮文化城少计营业税及附加1929. 39万元。其中:2004年少计营业税金及附加1238. 22万元;2004年已售土地228. 61万元推迟确认收入,少计营业税及附加12. 8万元;2005年销售给应善明土地,少计营业税及附加118. 37万元;2005年销售给湖南大通公司土地,少计营业税及附加560万元。

  君安房地产公司2005年少计长沙恒宇公司土地转让收入50万元,少计营业税及附加2. 8万元。

  (3)个人所得税

  花炮公司2001年至2005年应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281. 46万元,实际代扣代缴了146. 9万元,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134. 55万元。

  泰腾公司发奖金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63.96万元。其中:2004年少代扣代缴46. 72万元;2005年少代扣代缴17. 24万元。

  君安房地产2004年工程项目奖金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3. 65万元。

  2、违规使用募集资金

  花炮公司上市以来筹集的募集资金未专户管理,从2000年至2005年累计使用29372.27万元用于抵押、还贷、担保。

  花炮公司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2001年月挪用募集资金8000万元借给湖南启明公司委托理财。2003年9月花炮公司与启明公司签订终止委托理财的协议,收回委托理财的本金7000万元,利息985. 76万元。

  3、披露虚假会计信息

  花炮公司2002至2005年对外披露利润分别为1330. 5万元,122. 44万元,164. 63万元,-8550. 21万元。经检查核实,公司以少列费用、少列成本、转移费用、亏损挂账等方式虚增2002至2004年的利润。经检查调整后,花炮公司2002至2005年的利润实际为-110. 9万元,-578. 04万元,-1282. 42万元,-1705. 1万元。

  4、虚列利润谋取奖金

  花炮公司高管层和业务部门采取转移费用到账外,费用挂账、推迟确认或不确认,少结转业务成本,虚增业务收入等手段虚增利润,多计利润提成奖1014. 33万元。其中2001年至2004年以转移费用的方式,虚增利润1455. 86万元,多计承包人奖金334. 85万元,多计承包部门奖金64. 06万元,多计高管人员奖金145. 59万元,多计人才保证金72. 79万元;2002年至2003年业务三部以虚增代理收入40. 62万元,少结转业务成本895. 81万元的方式,虚增利润936. 43万元,多计承包人奖金215. 38万元,多计承包部门奖金41. 2万元,多计高管人员奖金93. 64万元,多计人才保证金46. 82万元。

  二、处理处罚决定

  上述第(一)项第1-3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公司、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不得有虚列、或者隐瞒收入,推迟或者提前确认收入的行为”,责令你公司限期改正,调整会计账目。

  上述第(一)项第4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六条“各单位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薄上统一登记、核算,不得违反本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私设会计账薄登记、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责令你公司限期改正,并对你公司私设会计账薄的行为处以1万元的罚款,对公司原董事长汤贤富、易怀泉分别处以1万元的罚款,对公司原财务总监柳曙光、高瑞娥分别处以1万元的罚款,对公司原财务部经理刘艳、罗晖分别处以5000元和3000元的罚款,并建议浏阳市财政局吊销柳曙光、高瑞娥、刘艳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上述第(一)项第5-6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十六条第(五)款“公司、企业进行会计核算不得有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行为”,责令你公司限期改正,调整会计账目。

  上述第(一)项第7-10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 计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公司、企业进行会计核算不得有随意改变费用、成本的确认标准或者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费用、成本的行为”,责令你公司限期改正,并调整会计账目,违反了第十八条“各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变更,并将变更的原因、情况及影响在财务会计报告中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四十二条第(五)款,责令你公司限期改正,并对你公司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行为处以5000元的罚款,对公司财务总监杨沅霞处以3000元的罚款。

  上述第(一)项第11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

  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公司、企业进行会计核算不得有随意改变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确认标准或者计量方法,虚列、多列、不列或者少列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行为”,责令你公司限期改正,调整会计账目。

  上述第(二)项第1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八条“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违反了第三十七条“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及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十)款,责令你公司限期改正,并对你公司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处以5000元的罚款,对公司原财务总监高瑞娥处以3000元的罚款,对公司原财务人员周娜、李韩冰处以2000元的罚款。

  上述第(二)项第2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条“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薄,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责令你公司限期改正,并对你公司不依法设置会计账薄的行为处以5000元的罚款。

  上述第(二)项第3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十三条“各单位对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八)款,责令你公司限期改正,并对你公司未按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行为处以1万元的罚款,对公司原历届一董事长汤贤富、易怀泉、郭汉华分别处以5000元的罚款,对公司原历届总经理易怀泉、葛光明、何亢川、邓益阳、唐和平分别处以5000元的罚款,对公司原历届财务总监柳曙光、高瑞娥、梁春华分别处以3000元的罚款。

  上述第(二)项第4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九条“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违反了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三条,对你公司变造会计凭证的行为处以1万元的罚款,对公司原董事长汤贤富处以1万元的罚款,并建议浏阳市行政监察部门给予汤贤富行政处分,对公司原财务总监柳曙光、高瑞娥分别处以1万元的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六)款,责令你公司限期改正,并对你公司下属南非公司向不同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行为处以1万元的罚款,对原南非公司法人代表易怀泉、胡剑分别处以1万元的罚款,并建议浏阳市行政监察部门给予胡剑行政处分。

  上述第(二)项第5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三条“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三)款,责令你公司限期改正,并对你公司未按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处以5000元的罚款。

  上述第(二)项第6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条“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资本、基金的增减,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其他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必须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责令你公司限期改正,调整会计账目。

  上述第(二)项第7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七条“各单位应当定期将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额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会计凭证的有关内容相符、会计账薄之间相对应的记录相符、会计账薄记录与会计报表的有关内容相符”,责令你公司限期改正,调整会计账目,登记会计账薄。

  上述第(三)项第1-4条,违反了《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第二十五条“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会计报表中需要说明的事项作出真实、完整、清楚的说明”,违反了《企业会计制度》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五条有关规定,责令你公司限期改正,补充披露以上事项。

  上述第(四)项第1条,违反了有关税法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责令你公司向税务机关缴纳应当缴纳的税款,我办拟将上述违法事实移送你公司所在地税务机关监督执行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上述第(四)项第2条,违反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我办拟将上述违规事实移交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依法处理。

  上述第(四)项第3条,违反了《关于发布<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我办拟移交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依法处理。

  上述第(四)项第4条,涉嫌侵占上市公司资产。我办拟将上述违法事实移交当地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你公司(或者个人)有权要求听证,你公司(或者个人)如果要求听证,可在收到本处理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我办以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视为你公司(或者个人)放弃听证要求。

  请你公司在收到本处理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调整相关会计账目;对你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处以的罚款,作为中央收入,由我办开具一般缴款书,以4350 “其他罚没收入”科目,就地缴入中央国库,逾期不缴纳的,我办将每日按罚款数百分之三加处罚款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你公司在收到本处理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将执行处理决定、整改措施情况、会计事项调账凭证、缴款缴税凭证复印件及时报送我办,我办将就你公司执行该处理处罚决定的进展情况进行回访。

  你公司对本处理处罚决定如有异议,可在收到本处理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财政部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或诉讼期间,本处理处罚决定照常执行。

  二OO六年十月十九日

  证券简称:*ST花炮证券代码:600599编号:临2007-014

  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

  对我公司立案稽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财政部关于开展2006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的通知》(财监[2006]18号),财政部驻湖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派员于2006年6月20日至9月11日对我公司本部及下属8家子公司2005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现场检查,于2006年10月19日对我公司下发了《关于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的通知》(财驻湘监[2006]64号),并将其中有关事项移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依法处理。

  经过对我公司初步调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于2007年5月11日对我公司下发了《立案稽查通知书》,现将通知内容公告如下:

  “因你公司存在涉嫌披露虚假会计信息、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关联方交易未披露等违反

证券法律法规的行为,我局决定对你公司立案稽查。2007年5月21日起,我局调查组将正式进入你公司调查,请你公司按照信息披露的规范要求,立即披露被立案稽查的情况,并请公司高管人员坚守岗位,积极配合稽查工作。”

  特此公告。

  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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