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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券商两周内须上报风险教育方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7日 07:17 金融投资报

  全面落实证监会风险警示通知

  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监管层日前在深圳召集部分券商座谈,并要求券商两周之内制定出有关投资者风险教育方面的具体方案和配套措施,并报送监管部门。

  本月11日,证监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者教育、强化市场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特别针对证券公司提出,证券公司在向客户提供交易服务和交易产品时,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各类投资者尤其是新入市的中小投资者的风险承担能力的评估工作,教育投资者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注重长期投资,讲清投资与投机、风险与收益的关系,教育投资者认识股票投资是高风险投资,切实告诫投资者不能将日常生活必须资金和必备资金投入股市。

  据了解,近日部分

证券公司已特意赶制不同形式的投资者教育手册及资料,在营业部分发和张贴;另有若干券商正在招兵买马,建立投资顾问、
理财
顾问队伍,以扩大投资者教育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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