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新浪财经

孙成刚违规炒股案审查终结 没收违法所得罚1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7日 02:23 京华时报

  证监会没收其近200万元违法所得 并处10万元罚款

  本报讯 (记者 敖晓波) 记者昨天从证监会获悉,持续了一年多的证券名嘴孙成刚违规买卖股票一案目前已审查终结。证监会最终决定没收孙成刚的违法所得近200万元,并处10万元罚款。

  作为著名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山东神光的创始人、掌门人和首席分析师,孙成刚的名字在国内证券领域几乎无人不知,关于他是否违规炒股一事也已持续了一年多。去年2月,证监会便向孙成刚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但孙成刚不服,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受理该申请后,证监会现已审查终结,仍认定其违规炒股的事实。

  经

证监会调查,1995年6月5日,孙成刚开立了
股票
账户,该账户在2000年12月21日至2002年3月25日期间挂于孙成刚配偶王艳红资金账户下,2002年3月26日至2004年5月18日期间挂于孙成刚岳母滕德英资金账户下。自2002年3月25日至2004年4月22日,孙成刚的股票账户共计进行了831笔交易,盈利1992110.42元。上述交易发生时,孙成刚已系山东神光大股东、执行董事和首席分析师。而《证券法》规定,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及其投资咨询人员,不得为自己买卖股票及具有股票性质、功能的证券及期货。

  证监会认定,孙成刚违规炒股一事证据确实、充分,并最终决定没收其违规炒股的违法所得1992110.42元,同时处以10万元罚款。记者:敖晓波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相关网页共约72,300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