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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6日 05:33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鉴于本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价格涨幅偏离值达15%,根据有关规定,本公司声明如下: 一、经询问公司管理层并书面向控股股东陕西省耀县水泥厂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与有关方面就公司合作事项有过初步接触,但尚未达成任何意向。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状况正常。 二、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并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5月15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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