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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6日 05:33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本公司股票在5月8、9、10三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相关情况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三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第四条的要求,经公司董事会与管理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管理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并说明如下。 1、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本公司未从公共传媒获悉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传闻;公司及有关人员不存在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情况。 2、关于公司董事会在2006年年报中披露的新建50万吨啤酒城项目拟通过股权融资筹资2亿元建设资金的计划,由于项目建设用地尚未到手,还有许多程序要走,采取哪种股权融资方式抑或转而采取其他融资方式,三个月内尚无法定论。具体的资金筹措方式还要根据进展情况、届时的融资环境及公司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由董事会拟定。 3、本公司曾在2006年年度报告之董事会报告中提出,2007年,公司将根据国内啤酒、麦芽行业发展现状和盈利状况,进一步展开产业整合和结构调整,以更好地提升公司业绩,回报广大股东。近日询问公司第一大股东得知,为配合公司这一战略的实施,兰州黄河新盛投资有限公司近期利用其广泛的社会资源,正积极为本公司寻求外部资源的合作与支持,探索各种整合方案,但目前尚未与任何第三方达成实质性进展。股东的此种努力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4、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为完成其经营战略转移,已在其公司网站上刊登启事,公开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权,但目前尚无结果。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是否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的自查说明 经自查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五、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http://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及时查阅。 特此公告 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5月15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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