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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6日 05:33 中国证券报

  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5月15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 8名,代表股份 45,924,33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7.19%,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徐鸣凤女士主持,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宁夏新华百货夏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0.81%股权的议案。

  由于受让方宁夏寰美乳业发展有限公司是由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永峰管理有限公司和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三家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且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系我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因此在表决此项议案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徐鸣凤等5名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经表决,同意9,800,000 股,占与会非关联方股东所代表股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股权转让需经国家

商务部批准后方可进行。

  本次会议由兴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就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股东大会出席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进行的审核与见证,并出具了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的法律意见书。

  银川新华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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